法院起诉欠钱流程需要什么资料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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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法院提起欠款诉讼所需的必要资料在提起诉讼过程中,所需递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四项:首先为起诉状亦称为起诉书,这是传动至法院进行诉讼所必须准备的文件之一,其作用在于详细阐述案件相关情况以及我方的法律诉求;其次需要提供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资料,这包括身份证的复印件,如若无身份证,那么可以补充提交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再次还需提供证明自身诉讼请求的关键证据,此时应按照案件性质的差异提供相应的证据复印件,例如,离婚案件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债务纠纷则需要出示借据、欠条复印件等;最后是授权委托手续,若是委托律师代理此案,便需要递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律所公函共两份文件;而若是选择非律师作为代理,只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当然,任何案件,当事人均有权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委托代理人,或者自行参与整个诉讼环节。
法院起诉欠钱流程需要什么资料

一、法院起诉欠钱流程需要什么资料

关于法院处理欠款纠纷案件所需材料的详细介绍

当你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之际,以下为你列举的各项必备文件将是你迈出坚实步伐的关键:

首先,你需准备一份正式的诉讼申请书,亦可称之为“起诉书”,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它将详细阐述你所遭遇的案件情况以及你的合法诉求。这份申请书必须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提供给法院,另外一份需按照被告人数目的基础上增加相应份数;

其次,你还需提供能证明您本人身份的相关资料,一份清晰之复印身份证件是必不可少的道具,若无身份证则可以提交填写完整的临时身份证件和户口簿的复印件以替代,当然,如有可能获取到被告方的相关证件或户籍信息,也可以尽可能地准备充分;

第三,你需要提供与你的诉讼请求相符合的基本证据,该证据应提供原件的清晰复印件,每个案件所需的证据都有所不同,比如,离婚案件需要提供婚姻证书的复印件,债务案件需要提供欠条或者借条的复印件等等;

最后是你可能需要的授权委托手续,这可能涉及到你聘请的代理律师需要你的书面委托权限或者面对非律师的代理人,同样也需要你的明确书面委托书以及他们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但请谨记,即使没有任何人协助,你依然有权独自独立地开展所有诉讼相关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在这里,我们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关于诉讼时效性的问题。

根据普遍的法律规定,法院所设定的诉讼有效期为三年。

因此,如果您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下有几种适当的办法供您参考:

首先您可以尝试申请支付令,施压于对方尽快支付您应得的欠款及其相关利息。

其次,您也可以采取更为直接的方式——向法庭提起诉讼。

然而,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像被告下落不明或无法寻找到的情况。

此时,法院将依法执行公告送达程序并作出缺席判决

因此,当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假如对方仍以逃避、消失等方式拒绝还款,法院有权利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搜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查封、扣押、出售或出让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多种手段。

更极端的情况下,法院甚至有可能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借款人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三、法院起诉欠条要原件吗

诚然,在多数情形下,申请向法院诉讼追索债务时,均需提交借据的原始凭证。这是因为,借据副本是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关键性证据之一。在正式的庭审过程中,此类原始凭证具备更为有力的证明效力,能为您的主张提供更坚实的支撑。反之,若仅持有副本,则可能引发对方对其真实性的质疑,进而影响到案件的审理进程。因此,在提起诉讼之际,务必要妥善保存借据的原始凭证,并在庭审现场予以展示。倘若借据原始凭证遗失或者损毁,无疑将给您的诉讼带来诸多困扰。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证据要求可能因地域差异以及案件实际情况而有所区别。因此,在决定发起诉讼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当地律师的专业意见,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信息与建议。

法院处理欠款纠纷案件需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按被告人数增加)、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或户籍信息、与诉讼请求相符的证据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如有代理人需授权委托手续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无代理人也可独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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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确保两者的一致性,应及时查明原因,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分厂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
三,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5,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并登记卡片,经领料人签字,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对存放期限较长,要按月编制报表;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2。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3、出库管理1,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保管和控制程序。物料(包括原材料。
四,必须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在收到发票后、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放在暂放区域,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料废、入账。4,并报财务部备案、入库管理1。合格品,登记入卡、单据等不齐全时,并确保其正确无误,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卡片,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
2、报表及其他管理1,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以便及时调整、各事业部,如发现物资数量,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并进行相应处理。5。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老化,相互一致,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情况编成报表,并做到账,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事业部仑库管理、仓库日常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数量、规格型号,定期进行盘点清查。6。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失效品,并做到限额领料、财务部反映,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半成品、成品电机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外设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属票到抵冲的,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
一,做到日清日结。
4、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加速资金周转,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
3、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并且字迹清楚、受潮,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卡三者一致,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二,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退回电机,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质量状况,无税票的、变质或损坏等):
一,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物、卡片,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4。2。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生锈。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规格,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用途,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查关事业部及财务人员、物料进仓时、逾期品、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2。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必须报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入库时,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3某企业仓库管理制度为加强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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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举证质证方法与技巧是什么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代理人应当寻找与自己代理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应该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各类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指引,见附件一)。 ---开庭前作要好充分准备,将证据分类,列出证据清单。(将所有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分类、编号、说明每一份证据证明什么问题) ---当事人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时,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事项对证据进行分组归类编号,列出证据目录,证据清单按照“序号、证据名称、证据内容、证据来源、页码”的格式制作(附件 二,证据目录格式); 在证据目录中对每一份证据材料的证明内容(指向)应当予以详细表述和说明,必要时要对证据材料中与待证事实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进行摘录,并作说明; 在证据目录中还应当标明每一份证据材料的来源; 证据编号同时标注在证据材料文本右上角空白处,并且必须与证据清单上列出的证据页码保持一致; 具体来说: ---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以及与原件、原物与复印件相符;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与本案事实相关; ---说明证据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的内容真实; ---在接受质疑中陈述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自己无利害关系。 3.举证的误区 切忌: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不分种类、不分主次全部送交法庭,以致“淹没” 最重要的证据,影响证据的效力。把握好举证中心。律师在打官司时不能漫无目的、漫无边际地向提供证据,而应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及陈述的事实进行举证,这就是举证中心。偏离此中心,就会适得其反。 4.疑证不举 举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己方证据得到法官的肯定与认可,以及得到有利的判决结果。诉讼实践中,收集的“似是而非” 的证据,这些证据有利于己方的证明价值,又有利于对方的证明价值,甚至对方的证明价值高于己方。对于这类证据在诉讼中应尽量少举或不举。 切忌举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 5.彼证我用 由于各种原因己方当事人将重要证据灭失,或原始证据在对方保存。由于举证不能,会在诉讼中处于非常被动地位。如何处理? A.通过对方的或答辩时的疏忽和遗漏,及时申请法庭要求对方举出相应的证据,为我所用。 B.通过对对方当事人证据的质证,去伪存真,彼证我用。 C.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对方,举证责任倒置。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对方若不出示,法庭将推定对方妨碍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6.以攻为守 如果处在举证不能或无证可举的情况下,怎么办?最好的防守是主动进攻: A.从对方陈述的事实中寻找“蛛丝马迹”; B.从对方提交的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入手,寻找“蛛丝马迹”; C.通过发问,否定对方及其证人不利的陈述或证据,将对己方有利的回答或证据为我所用。如: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时间、地点、物证的大小、价格等方面发问。 7.根据案情拟定举证提纲 A.根据案情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策划举证和应对举证; B.书写举证、应对提纲。 六、没有证据或者不能按期举证的后果 1.当事人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在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不予采纳。 4.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不预交鉴定费用的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七、如何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 经人民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1.创设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重要意义: A.提高了当事人对专门问题的参与性; B.有助于法官保持必要的性。 2.专家辅助人的作用: A.就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和接受询问或者对质; B.帮助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3.需要注意的问题: A.专家辅助人与专家证人是不同的。前者的作用是阐释和说明,后者的作用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性意见。 B.专家辅助人出庭,当事人要书面申请,并须得到法庭批准。 C.专家辅助人出庭,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八、其他 1.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伪造、毁灭证据,组织证人出庭作证,指使、堕买、胁迫他人做伪证的,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当事人将证据提交时应向具体承办该案的法官或书记员索要收据,收据上应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收到的时间,并由法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以免遗失,对己不利。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一)听的技巧 1、聚精会神。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 2、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 3、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 (二)看的技巧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 (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主要审查: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作证资格; ---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及勘验结果是否真实;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是否在程序上违法;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证明是否与案件相关等等。 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重复发问”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发问。 (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质证要点: 1、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一般情况下,应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坚决要求对方出示原件原物,并认真辨认和审查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原件、者原物,判断其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除外: A、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B、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3、审查内容: ---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质证的方法 1、单一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质。即将对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和调取的证据逐一加以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或意见。 2、一组一质证,即阶段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 3、分类质证,即对证据或诉讼请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先进行分类,确定几条线索,再加以质证。 4、综合质证,即对全案待证事实和所有证据进行集中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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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接收、发放及保管工程部的书函文件、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以及书籍等资料的收集、借阅和管理;签发、分发的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并注明收发时间。   2、管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文件、资料、设计图纸等,建立项目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工程档案;负责与总包公司、监理方及公司有关部门的资料收发、借阅,并办理签收手续。   3、及时处理工程往来的报告、函件,并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列清目录;对资料、文件往来做好编号登记,经项目经理阅批后归档。   4、收集、建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文件、建筑材料与设备等资料。   5、负责工程部档案归类管理,认真做好合同编号、归档、分发,统计工程付款情况。   6、负责工程部工程预算、决算、结算、工程量计算清单等资料,以及招投标档案、技术、经济方面的签证资料的保管。   7、按建筑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收集、检查、核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会同公司其他部门将项目立项依据性批文、批复、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现场声像等档案资料进行汇总整理。   8、负责打字、复印及接听电话,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记录。   9、参加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记录工作。   10、对部门电子文档进行重点备案,避免出现因计算机问题造成重要文档丢失。  1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内务、文案工作。  1 2、完成公司及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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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确保两者的一致性,应及时查明原因,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分厂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
三,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5,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并登记卡片,经领料人签字,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对存放期限较长,要按月编制报表;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2。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3、出库管理1,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保管和控制程序。物料(包括原材料。
四,必须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在收到发票后、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放在暂放区域,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料废、入账。4,并报财务部备案、入库管理1。合格品,登记入卡、单据等不齐全时,并确保其正确无误,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卡片,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
2、报表及其他管理1,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以便及时调整、各事业部,如发现物资数量,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并进行相应处理。5。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老化,相互一致,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情况编成报表,并做到账,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事业部仑库管理、仓库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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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到日清日结。
4、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加速资金周转,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
3、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并且字迹清楚、受潮,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卡三者一致,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二,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退回电机,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质量状况,无税票的、变质或损坏等):
一,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物、卡片,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4。2。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生锈。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规格,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用途,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查关事业部及财务人员、物料进仓时、逾期品、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2。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必须报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入库时,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3某企业仓库管理制度为加强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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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流程需要什么资料?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2、结婚证;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4、如果有子女的还要提供出生证明;5、起诉状。最好还能附带对方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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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鉴定材料的质证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举证质证方法与技巧是什么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代理人应当寻找与自己代理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应该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各类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指引,见附件一)。 ---开庭前作要好充分准备,将证据分类,列出证据清单。(将所有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分类、编号、说明每一份证据证明什么问题) ---当事人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时,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事项对证据进行分组归类编号,列出证据目录,证据清单按照“序号、证据名称、证据内容、证据来源、页码”的格式制作(附件 二,证据目录格式); 在证据目录中对每一份证据材料的证明内容(指向)应当予以详细表述和说明,必要时要对证据材料中与待证事实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进行摘录,并作说明; 在证据目录中还应当标明每一份证据材料的来源; 证据编号同时标注在证据材料文本右上角空白处,并且必须与证据清单上列出的证据页码保持一致; 具体来说: ---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以及与原件、原物与复印件相符;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与本案事实相关; ---说明证据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的内容真实; ---在接受质疑中陈述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自己无利害关系。 3.举证的误区 切忌: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不分种类、不分主次全部送交法庭,以致“淹没” 最重要的证据,影响证据的效力。把握好举证中心。律师在打官司时不能漫无目的、漫无边际地向提供证据,而应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及陈述的事实进行举证,这就是举证中心。偏离此中心,就会适得其反。 4.疑证不举 举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己方证据得到法官的肯定与认可,以及得到有利的判决结果。诉讼实践中,收集的“似是而非” 的证据,这些证据有利于己方的证明价值,又有利于对方的证明价值,甚至对方的证明价值高于己方。对于这类证据在诉讼中应尽量少举或不举。 切忌举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 5.彼证我用 由于各种原因己方当事人将重要证据灭失,或原始证据在对方保存。由于举证不能,会在诉讼中处于非常被动地位。如何处理? A.通过对方的或答辩时的疏忽和遗漏,及时申请法庭要求对方举出相应的证据,为我所用。 B.通过对对方当事人证据的质证,去伪存真,彼证我用。 C.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对方,举证责任倒置。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对方若不出示,法庭将推定对方妨碍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6.以攻为守 如果处在举证不能或无证可举的情况下,怎么办?最好的防守是主动进攻: A.从对方陈述的事实中寻找“蛛丝马迹”; B.从对方提交的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入手,寻找“蛛丝马迹”; C.通过发问,否定对方及其证人不利的陈述或证据,将对己方有利的回答或证据为我所用。如: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时间、地点、物证的大小、价格等方面发问。 7.根据案情拟定举证提纲 A.根据案情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策划举证和应对举证; B.书写举证、应对提纲。 六、没有证据或者不能按期举证的后果 1.当事人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在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不予采纳。 4.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不预交鉴定费用的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七、如何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 经人民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1.创设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重要意义: A.提高了当事人对专门问题的参与性; B.有助于法官保持必要的性。 2.专家辅助人的作用: A.就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和接受询问或者对质; B.帮助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3.需要注意的问题: A.专家辅助人与专家证人是不同的。前者的作用是阐释和说明,后者的作用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性意见。 B.专家辅助人出庭,当事人要书面申请,并须得到法庭批准。 C.专家辅助人出庭,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八、其他 1.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伪造、毁灭证据,组织证人出庭作证,指使、堕买、胁迫他人做伪证的,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当事人将证据提交时应向具体承办该案的法官或书记员索要收据,收据上应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收到的时间,并由法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以免遗失,对己不利。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一)听的技巧 1、聚精会神。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 2、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 3、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 (二)看的技巧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 (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主要审查: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作证资格; ---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及勘验结果是否真实;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是否在程序上违法;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证明是否与案件相关等等。 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重复发问”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发问。 (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质证要点: 1、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一般情况下,应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坚决要求对方出示原件原物,并认真辨认和审查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原件、者原物,判断其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除外: A、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B、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3、审查内容: ---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质证的方法 1、单一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质。即将对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和调取的证据逐一加以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或意见。 2、一组一质证,即阶段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 3、分类质证,即对证据或诉讼请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先进行分类,确定几条线索,再加以质证。 4、综合质证,即对全案待证事实和所有证据进行集中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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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流程需要什么资料
想离婚的话,你得准备这些东西去法院起诉:1.起诉状,这得写清楚原被告的信息,你的诉讼请求,以及你的依据是什么。2.身份证明,就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证明你的身份。3.结婚证,这个是证明你们有合法的婚姻关系。4.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家暴、婚外情、分居的证明。5.相关文件,要是有孩子,得有孩子抚养权的证明,比如出生证明。6.证据,要是有财产,比如房子、车子,得有这些财产的证明,比如房产证、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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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工程内业资料员工作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接收、发放及保管工程部的书函文件、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以及书籍等资料的收集、借阅和管理;签发、分发的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并注明收发时间。  
2、管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文件、资料、设计图纸等,建立项目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工程档案;负责与总包公司、监理方及公司有关部门的资料收发、借阅,并办理签收手续。  
3、及时处理工程往来的报告、函件,并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列清目录;对资料、文件往来做好编号登记,经项目经理阅批后归档。  
4、收集、建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文件、建筑材料与设备等资料。  
5、负责工程部档案归类管理,认真做好合同编号、归档、分发,统计工程付款情况。  
6、负责工程部工程预算、决算、结算、工程量计算清单等资料,以及招投标档案、技术、经济方面的签证资料的保管。  
7、按建筑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收集、检查、核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会同公司其他部门将项目立项依据性批文、批复、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现场声像等档案资料进行汇总整理。  
8、负责打字、复印及接听电话,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记录。  
9、参加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记录工作。  
10、对部门电子文档进行重点备案,避免出现因计算机问题造成重要文档丢失。  1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内务、文案工作。  1
2、完成公司及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内业资料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接收、发放及保管工程部的书函文件、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以及书籍等资料的收集、借阅和管理;签发、分发的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并注明收发时间。   2、管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文件、资料、设计图纸等,建立项目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工程档案;负责与总包公司、监理方及公司有关部门的资料收发、借阅,并办理签收手续。   3、及时处理工程往来的报告、函件,并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列清目录;对资料、文件往来做好编号登记,经项目经理阅批后归档。   4、收集、建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文件、建筑材料与设备等资料。   5、负责工程部档案归类管理,认真做好合同编号、归档、分发,统计工程付款情况。   6、负责工程部工程预算、决算、结算、工程量计算清单等资料,以及招投标档案、技术、经济方面的签证资料的保管。   7、按建筑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收集、检查、核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会同公司其他部门将项目立项依据性批文、批复、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现场声像等档案资料进行汇总整理。   8、负责打字、复印及接听电话,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记录。   9、参加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记录工作。   10、对部门电子文档进行重点备案,避免出现因计算机问题造成重要文档丢失。  1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内务、文案工作。  1 2、完成公司及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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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欠钱流程需要什么资料
法院处理欠款纠纷案件需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按被告人数增加)、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或户籍信息、与诉讼请求相符的证据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如有代理人需授权委托手续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无代理人也可独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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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鉴定材料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举证质证方法与技巧是什么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代理人应当寻找与自己代理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应该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各类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指引,见附件一)。 ---开庭前作要好充分准备,将证据分类,列出证据清单。(将所有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分类、编号、说明每一份证据证明什么问题) ---当事人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时,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事项对证据进行分组归类编号,列出证据目录,证据清单按照“序号、证据名称、证据内容、证据来源、页码”的格式制作(附件 二,证据目录格式); 在证据目录中对每一份证据材料的证明内容(指向)应当予以详细表述和说明,必要时要对证据材料中与待证事实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进行摘录,并作说明; 在证据目录中还应当标明每一份证据材料的来源; 证据编号同时标注在证据材料文本右上角空白处,并且必须与证据清单上列出的证据页码保持一致; 具体来说: ---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以及与原件、原物与复印件相符;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与本案事实相关; ---说明证据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的内容真实; ---在接受质疑中陈述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自己无利害关系。 3.举证的误区 切忌: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不分种类、不分主次全部送交法庭,以致“淹没” 最重要的证据,影响证据的效力。把握好举证中心。律师在打官司时不能漫无目的、漫无边际地向提供证据,而应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及陈述的事实进行举证,这就是举证中心。偏离此中心,就会适得其反。 4.疑证不举 举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己方证据得到法官的肯定与认可,以及得到有利的判决结果。诉讼实践中,收集的“似是而非” 的证据,这些证据有利于己方的证明价值,又有利于对方的证明价值,甚至对方的证明价值高于己方。对于这类证据在诉讼中应尽量少举或不举。 切忌举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 5.彼证我用 由于各种原因己方当事人将重要证据灭失,或原始证据在对方保存。由于举证不能,会在诉讼中处于非常被动地位。如何处理? A.通过对方的或答辩时的疏忽和遗漏,及时申请法庭要求对方举出相应的证据,为我所用。 B.通过对对方当事人证据的质证,去伪存真,彼证我用。 C.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对方,举证责任倒置。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对方若不出示,法庭将推定对方妨碍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6.以攻为守 如果处在举证不能或无证可举的情况下,怎么办?最好的防守是主动进攻: A.从对方陈述的事实中寻找“蛛丝马迹”; B.从对方提交的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入手,寻找“蛛丝马迹”; C.通过发问,否定对方及其证人不利的陈述或证据,将对己方有利的回答或证据为我所用。如: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时间、地点、物证的大小、价格等方面发问。 7.根据案情拟定举证提纲 A.根据案情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策划举证和应对举证; B.书写举证、应对提纲。 六、没有证据或者不能按期举证的后果 1.当事人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在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不予采纳。 4.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不预交鉴定费用的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七、如何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 经人民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1.创设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重要意义: A.提高了当事人对专门问题的参与性; B.有助于法官保持必要的性。 2.专家辅助人的作用: A.就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和接受询问或者对质; B.帮助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3.需要注意的问题: A.专家辅助人与专家证人是不同的。前者的作用是阐释和说明,后者的作用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性意见。 B.专家辅助人出庭,当事人要书面申请,并须得到法庭批准。 C.专家辅助人出庭,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八、其他 1.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伪造、毁灭证据,组织证人出庭作证,指使、堕买、胁迫他人做伪证的,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当事人将证据提交时应向具体承办该案的法官或书记员索要收据,收据上应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收到的时间,并由法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以免遗失,对己不利。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一)听的技巧 1、聚精会神。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 2、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 3、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 (二)看的技巧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 (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主要审查: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作证资格; ---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及勘验结果是否真实;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是否在程序上违法;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证明是否与案件相关等等。 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重复发问”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发问。 (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质证要点: 1、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一般情况下,应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坚决要求对方出示原件原物,并认真辨认和审查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原件、者原物,判断其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除外: A、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B、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3、审查内容: ---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质证的方法 1、单一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质。即将对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和调取的证据逐一加以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或意见。 2、一组一质证,即阶段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 3、分类质证,即对证据或诉讼请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先进行分类,确定几条线索,再加以质证。 4、综合质证,即对全案待证事实和所有证据进行集中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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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起诉流程和需要资料
在我国,网上起诉主要依托于人民法院的电子诉讼系统进行。下面是一般的网上起诉流程和需要的资料:1.首先,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2.然后,你需要登录人民法院的电子诉讼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诉讼材料。提交诉讼材料后,法院会对其进行审查。如果你的诉讼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会受理并安排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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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最近听说周围在进行房屋拆除,想请问周口拆迁补偿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流程及相关材料,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律师回复]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如下:
  
一、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参考相关法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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