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偿还房屋贷款后的房产分割计算方法
现行的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公式如下:其附加贡献度=配偶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除以总房价,再乘以在离婚程序中所认可的房产市场价值;而配偶双方共同还款部分或该附加贡献度可进一步转化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偿还贷款部分除以实际支付的总房费,再乘以离婚程序中所认可的房产市场价值,最后得出共同还款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夫妻共同还贷的财产如何分割
针对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贷款还款的金融事务,此时产生的资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私人财产。
当面临离婚问题时,对于夫妻之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将交由双方平等协商来处理分配方案;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要由相关司法机关依据具体财产状况以及遵循有利于照顾子女权益、女性利益以及维护无过失一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做出公正裁决。
同时,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依法受到充分的保护与保障。《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还贷一方不还了怎么办
在夫妇共同承担房贷还款的背景下,倘若有一方选择中止继续还款,那么这将会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财务压力。首要的解决方法是,夫妇二人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界定并明确各自所负有的责任以及应尽的义务。若经过深入的讨论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且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前提下,未能偿还的贷款部分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银行有权要求夫妇双方共同履行债权债务的义务。若是夫妇情感破裂进而走向离婚的道路,关于共同承担房屋贷款以及房产所有权归属等相关事宜,法庭往往会依据夫妇双方的资金投入状况、结婚年限、过失行为等诸多因素来做出公正公平的判决。已完成的贷款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通常会以共同财产的形式予以分割。在此种情况下,未参与还款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夫妻共同偿还房屋贷款后的房产分割计算,可采用以下公式:附加贡献度=共同还款部分/总房价×市场价值。共同还款部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款部分/实际支付总房费×市场价值。通过这两个公式,可计算出双方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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