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村户籍者能否确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假如您户口不在本村却已在该村建造了住房,能否顺利完成房屋产权命名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宅基地使用证的所有人属于您自身,并且该住处已有合法建筑存在,那么您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实现产权确认。反之,若宅基地未经过上述确认,将有可能由所属集体组织收归具体管理。关于此现象,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若您户口已迁至他处但曾在本村拥有原籍,依照法律规定依法申请且成功获得了宅基地,之后因各种原因户籍迁离此地,只要您在其他地方并无其他住房,原来拥有的宅基地依旧可以正常使用;
其次,如果您依法继承,但仅能够合法享有宅基地上建筑物的权益,而在法律层面并不具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有权依法享有对于房屋等附着于土地之上的权益,这意味着您仍旧可以在此宅基地上居住和使用,但不得对此进行翻新或重建,仅能够针对现有的建(构)筑物进行修复。
至于拆迁补偿的相关事宜,如您符合前面提到的第一种情况,则完全有资格享受到全部的补偿,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部分;若是符合第二种情况,那么就只能享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户口不在农村能继承家里的宅基地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农舍封地的所有权并不具备可继承性,然而,对于该类土地的使用权而言,可以通过继承,由继承人继续享用。
需要注意的是,非农业户籍居民如若符合继承资格,也是有权利依法享有相应继承权权益的。
所谓农村宅基地,其实仅仅限于那些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满足相应规范标准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会员,才能按照相关法律章法为自己居住建造住宅的农村土地资源。
在这份权力中,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却归于农民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户口不在农村宅基地拆迁有补偿吗
在普遍情况下,户籍非位于农村地区者,其名下宅基地遇拆迁之时,能否得到补偿款之事宜,并不可以简单地一概而论。
若您在此块宅基地上已合法建造并具有所有权的房屋,那么按常理而言,您便有权获得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然而关于那些仅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方可享有之安置补助等权益,则可能无法为您所获。
此外,倘若您能够证明自己对该宅基地的取得及使用均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拆迁之际亦满足了当地相关政策的特定条件,那么您仍有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
而具体的补偿标准与方法,将由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决定。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查阅本地发布的拆迁补偿相关规定,或是向当地负责处理拆迁事务的政府机构进行详细的咨询,以便获取更为精确的信息。
只要宅基地使用证属于你,且住处有合法建筑,可以确权。否则,宅基地可能由集体组织收归管理。分两种情况:一是户口已迁但原籍在此,宅基地仍可正常使用;二是如只继承建筑物权益,不得翻新或重建,仅可修复现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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