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可以以业主维权为由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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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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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开发商能否因业主维权事件而单方解除购房合同关于开发商拟单独解除合同之事宜,首先应关注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明确约定了合同解除的相关条件,并审查解除事项是否符合该条件的具体规定;若未曾约定合同解除条件,接下来需审查是否具备法律所设定的法定解除制度所规定的事实条件。倘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购房者完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条款,或要求开发商修复所造成的现状损害等合法权益。
开发商可以以业主维权为由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吗

一、开发商可以以业主维权为由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

开发商能否以业主维权为由,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

若开发商欲单方予以解除合约,首要应当审视其此前与您双方是否已预先设定解除条件,若确有此类条文且已达成约定之情形,方可满足解除合同之需求。倘若在双方协议书中并未载明解除条件之具体内容,则需进一步探究法规层面规定的解除条件,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法定解除的标准。如经分析判定并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之规定,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继续履约、恢复原状等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可以单方违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地产开发商不可擅自违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除非在买方恶意违背合同条款且达到了足以解除合意的严重程度时才可有此权利。《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开发商可以自己起诉

作为一类具有独立诉讼地位民事主体,开发商依法在达到特定的法定条件下方可向法庭提出诉讼申请。而在提起任何诉讼之前,必须确保各项条件都已严格满足,诸如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明确,诉讼所涉及的请求事项和相关事实陈述准确无误,同时此事例亦须处于所属法院的管辖权范围内方可进行。若开发商面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困境,如各类合同纠纷侵权纷争等,他们理应以独立个体的名义向法庭发起诉讼并寻求司法保护。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强调,任何起诉行为皆应坚守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合法且具有法律效力证据资料,唯有如此,才能规避可能产生的不良法律后果。

若开发商欲单方解约,应先审查双方是否预设了解除条件。如有且符合约定,则可解除合同。若协议中未明确解除条件,则需研究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标准。若不符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约或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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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多年因开发商欠税无法办证,业主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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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曹小姐在1997年的时候买了莞城区的两套样板房,但15年过去了,房产证依然无法办理。因为开发商一直欠税没有缴纳,没有缴税凭证,小业主就无法办理房产证。但现在开发商一直以“我没钱”为借口迟迟不缴税,像这种情况,政府是否也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1997年那时房地产制度尚不健全,虽然开发商没有缴税,但从房屋预售到最后工程验收,政府都全部通过。现在开发商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就一直用“我没钱”来拖,让曹小姐非常郁闷的是,都拖了15年,还要拖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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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在大朗也发生过这样的案例,业主跟开发商在商讨多次无果后,业主集体向提出诉讼,要求查封开发商财产,进行强制性纳税,最终业主胜诉,从而可以办理房产证。还有一种非常规做法,就是自己垫付税费款项,缴纳只属于自己产权面积的税费金额,就可以办理房产证。但这种做法相当于把开发商承担的税费,转嫁到小业主身上,带有不公平性,不提倡该种做法。
【法律解读】
开发商欠税应该同业主办理房产证没多大关系。你只要有销售不动产发票,向开发商索取销售证明,到当地地税部门缴纳契税后(不是你说的增值税发票)即可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如果不能办理那你就只有追找开发商了。
我为商铺业主,由于商铺位于商场2楼,有70名业主购买,有5名业主代表几年前组成了业主委员会,商铺一直采取整租年付的方式。但是现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一直和承租人单线联系,信息也不公开,多次和承租人一条心对商铺压价,业主表示很无奈,现在我们租金已经明显低于周边商铺,现在我们联系了有一半多业主,是否有权重组业主委员会?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应该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里有过规定。人数不足了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重新增补。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19条: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一)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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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是否有权因负面评价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需视情况而定。若因不可抗力或购房人未履行主要债务等原因,开发商可合法解除合同。但单纯因负面评价解除合同可能涉及违约或歧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建议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相关条款,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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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针对违约方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纠纷: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律师发送律师函,从法律上把违约的后果和责任说清楚,通常可以起到解决纠纷的作用。也可以请律师或专业人员和对方会谈,这样有利于促成和解意见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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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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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撤离后业主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开发商撤离后业主如何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撤离后业主怎么维权
1、弄清产权归属
一般而言,烂尾楼同样也是贷款银行及各地政府的一块“心病”,过去几年也有过续建、复建、盘活烂尾楼的案例。不过,万一购房者真的遭遇了烂尾楼,
首先要做的还是学会“自救”,通过法律等手段尽可能保障自身的权益。
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根据房屋的买受方式不同,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按揭贷款买房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产生不同影响。因此,购房者
首先应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弄清自己的权利问题。总之,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得不到强。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1.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2.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2、分布交涉维权
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首先,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其次,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
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的)。
另外,若决定要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开发商完工没有及时,可能最终就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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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购房合同有什么事由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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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哪些情况能解除购房合同
法定解除的情形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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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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