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助信息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之后,律师的介入是否仍来得及?
在涉及帮信罪的法律事务中,聘请专业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帮信罪可能为被告人带来取保候审、减刑甚至缓刑等诸多可能,而律师可以有权进行面谈并查阅和复制案件卷宗材料,紧密追踪警方的调查进展,从而依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应对,以期为委托人谋求最佳利益。此外,需注意的是,帮信罪系针对公民或组织,在明知他人使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从事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辅助事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素在于,只要主谋的行为符合违法性的构成要件,实际上无论其是否具备应有的责任感,抑或是存在故意犯罪的主观意图,只要在确定其不法行动与其受助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作为帮助者,能够意识到主谋的根本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那么便可判决帮助者构成共犯。在此基础上,一旦现有证据显示他人(定位为主谋)确实利用信息网络开展了涉嫌违法的行为,按照"限制从属性说"一般原则,无论主谋本人是否已被抓捕归案,亦或主谋是否具备应有的责任感及故意犯罪的意图,均不影响本罪名的判定。同样地,即便无需设立专门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我们依然可以妥善处理所有涉及网络犯罪活动的协助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二、帮信罪移交检察院是不是已经定罪了
涉及帮助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移交给检察机关并不等同于已经被判定有罪。
毕竟,唯有经过法院的审理与裁决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罪行。
事实上,根据检察机关的审查情况,那些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较轻者仍有可能获得不起诉或免于起诉的决定。
关于案件在移送检察机关之后大致多久能够得到审判结果,通常情况下,一项刑事案件从初步拘留阶段到最终移送检察机关,需要大概两至三个月的时间。
而在这期间内,公安局有权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例如,他们应该在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对相关人员进行审讯。
假如他们认为某个被拘留人员需要逮捕,则应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等待后者的审查和批准。
如果情况特殊,申请的日期则可适当延长,最长可达一至四天。
针对重大嫌疑人的情况(包括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30天。
对应的,当地人民检察院必须在接收到公安局提交的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日内,发布批准逮捕与否的决定。
若其无法批准逮捕,那么公安局应当立即释放该人员,并将情况反映给人民检察院,以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需要警方继续调查取证,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情况下,这些人有权利被予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此外,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如果案件情况复杂、期限届满仍未得出结论,市人民检察院有权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帮信罪移交到检察院多久起诉
自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又称帮信罪)事例正式移送至检察机构之后,根据相关刑事诉讼法规定,此类事例通常应在一个自然月内得到检察官的处理决策。然而对于一些大型或极具复杂性的事例,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十五天的期限。若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证据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取证的,则有权将事例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工作。补充侦查的期限同样受到法律限制,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值得注意的是,补充侦查的次数仅限于两次。此外,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期间所投入的时间,还受到各类事例差异的影响。也就是说,即便犯罪嫌疑人事先认罪认罚且满足速裁程序适用条件,也应在十日内获得处理结果;而在面临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处理期限可延长至十五天。总而言之,从事例移送至检察机构直至最终提起公诉的整个流程所需时间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帮信罪移送检察机关后,律师仍可介入。帮信罪涉及为非法网络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情节严重者需担责。律师可面谈、阅卷,追踪调查,为当事人争取最佳利益。即使主谋未被抓或未具故意,协助者若知情仍可能构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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