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期没有消息是好事吗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仍无消息,是否为一种积极的信号?
值得欣慰。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为一年,超出这一期限则应视作自然失效。若未得到相关通知,当事人可向公安部门寻求咨询或者静待后续结果。假如长时间未能获得任何信息,可能意味着案件已经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怎么处理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倘若相关人士因涉嫌刑事罪名而被立案追究,但却尚未遭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拘禁,为了确保这些人员不会借机逃离法律的制裁,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构会严格依法对其实施控制。这种控制方式通常采取责令这些人员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要向他们颁发书面的保证书,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及出庭受审。
对于那些已经接受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若其违反了上述第一、二款的规定,尤其是在已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将会面临两种不同的严厉惩处:或是没收部分乃至全额的保证金,也可能会要求其再次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交新的保证人,甚至有可能面临监视居住或者正式逮捕。如果这些违法者的行为程度严重,以至于必须要实施逮捕的话,可以考虑对其实行先期拘留的处理手段。《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一定要律师代办吗
取得保释候审并不必然要求必须由律师代理处理。犯罪嫌疑者、被告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家族成员或者辩护人均有权利申请保释候审。然而,律师在处理保释候审事务时具备一定的优势地位。律师们对于法律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都有着深入理解,因此能够更为高效地准备申请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清晰明确地陈述保释候审的理由,并且可以有效地与负责审理该案的司法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如果当事人选择自行申请保释候审,他们需要充分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提供符合相关条件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书面申请。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因为对法律规定和程序的不甚了解,从而导致申请保释候审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总的来说,是否委托律师代理处理保释候审事宜,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若仍无消息,通常可视为一种积极的信号。因为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一年,若超出此期限未有通知,一般可视为案件已自然失效。当事人可主动向公安部门咨询或耐心等待后续结果。若长时间未获任何信息,可能意味着案件已被撤销,但仍建议当事人保持关注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确切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