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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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尚未签署劳动合同,以下凭证可以作为参照以确证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劳动关联性:1. 相关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2. 对缴纳各种社会保障费用的登记纪录;3. 详尽的考勤纪录;4. 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5.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有效证明其本人身份的各类证件;6. 其他相关劳动者的证人证词等。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当雇主和员工未签署劳动合同时,他们可以按照以下几种凭证来确定劳动关系:

首先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者相应的记录;

其次是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记录;第三是考勤数据资料;第四是由员工亲自填写的雇佣信息记录;

最后,雇主提供给员工的能证实其身份的证书以及其他员工对该事实的证人证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分类上,我们细分出了普通时效与特殊时效两大类别,而普通时效则设置为三年。具体来说,这种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劳动者得知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并清楚地了解到对应的义务承担者之日开始起算。当法律对此类问题另有明确规定时,则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从权益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人民法院将不再给予相应的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依据权利主体的申请予以适当延长。若劳动争议一旦出现,当事人有权首先选择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调解解决;若调解失败,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同样地,当事人亦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当仲裁结果出来以后,对于仲裁裁决持异议的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换句话说,如果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存在不满,则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况下,若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之内未提起诉讼且未能履行仲裁裁决的内容,则另一方当事人则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法院怎么判

在未能签署劳动合同时,法院通常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应规定来做出裁决。若雇主从开始雇佣员工(即使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却未达1年而仍未与其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则须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双倍的工资;若是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仍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将被视为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双方是否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进行严格审查,如劳动者是否受到雇主的管理、是否按照雇主的指示进行工作、以及雇主是否向劳动者支付了相应的劳动报酬等等。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双方的过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然而,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劳动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总的来说,最终的裁决结果是根据诸多因素的综合评估后得出的。

当雇主和员工未签劳动合同,可通过以下凭证确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社会保险费用相关记录。

3.考勤数据资料。

4.员工填写的雇佣信息记录。

5.证实员工身份的证书及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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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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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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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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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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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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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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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同学跳槽了,公司让他交未签劳动合同证明。请问应该怎么办理和交未签订劳动合同证明?
[律师回复] 劳动者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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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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