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否必须由直系亲属担任保证人
作为取保候审的申请者,并不一定必须为其直系近亲或者孙子女,实际操作中,犯罪嫌疑人亦可委托其所聘请的律师代为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当然,为了确保安全与秩序,执行机关仍有权依据犯罪嫌疑人身心状况、生活环境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等级等因素,依法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实施取保候审。而所谓‘取保候审’,则是指公安、检察及审判机关在对有重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初步调查后,有权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或是協助其寻找合适的担保人,或是收取足够金额的保障金,同时出具书面保证文件,用以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离侦查范围,亦将无条件遵守警方传唤,配合案件调查工作的一种实施于犯罪嫌疑人本人身上的强制性监管措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可以折抵刑期吗
保留候审期间无法直接折减刑期。
事实上,仅当犯罪嫌疑人在定罪量刑前遭受了刑事拘留或逮捕,待其最终获判有罪后,方能进行刑期的相应抵扣。
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管制的刑罚期限自判决正式执行之日期起开始计算;
而在判决执行之前所经历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均可视为已抵扣刑期的两倍。
此外,拘役的刑罚期限同样由判决之日起算;
在此之前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则每度过一天即可作为一天刑期的缩减。
至于有期徒刑,其刑期也需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之前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对应每一天都可作为一天刑期的减少。《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取保候审不请律师可以办理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时,尽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亦或是辩护人皆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但是如果选择自行办理这项事宜,可能会遭遇诸多困境。例如,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程序的理解可能并不深入,这将导致在准备所需材料以及把握申请时机方面出现偏差。然而,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更为高效地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并提出更为有力的申请理由和证据。因此,如果您决定不聘请律师自行处理取保候审事宜,务必确保充分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同时准备好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干扰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法定程序向办案机关提交申请。
保候审的申请者并不一定必须为直系亲属,亦可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执行机关有权依据犯罪嫌疑人身心状况、生活环境及风险等级等因素决定是否接受申请并实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性监管措施,需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离侦查范围并遵守警方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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