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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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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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险公司关于误工费用赔偿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关于误工费的具体金额,依据的是权益受损者的工作延误时长以及收入水平这两项关键因素予以确定。涉及到工作延误时长这一部分,应以医院提供的书面证明作为依据展开相应地计算。
保险公司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一、保险公司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保险公司误工费赔偿的衡量标准主要有哪些

于赔偿费用方面,关于误工费的支付标准,需依据被害者在误工期内的工作时间以及其经济收入状况综合考虑后决定。对于误工期的衡量,应严格遵循医疗机构所开具的证明来进行核算。在确认上述因素之后,我们将针对经济收入状况进行如下四步处理:

首先,如若受害者拥有稳定且清晰的经济收入数据,那么误工费的支付便可依据该数值进行计算;

其次,若受害者无法提供预期核查期间内的各项经济收入信息,我们将参照最近三年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平均经济收入标准进行估算;

第三,假如受害者无法提供任何确凿的财务凭证或资料来证明其在最近三年内的平均经济收入,我们则需依赖于被告所在地区相应行业上一年度所有员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参考值进行误工费的计算;

最后,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尽管误工费属于现代保险制度中保险责任的范畴,但是,受害者必须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应该得到这笔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保险公司误工费如何算

除非行驶车辆在交通肇事过程中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否则保险公司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在交强险理赔限额范围内,全面承担涉及到误工费用的赔偿责任,且应要求医院出具详细的诊断证明文件,以明确标注受伤人员在痊愈之后所需的休息时间;

同时,还需确保提供伤者所在单位出具的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财政收入证明、费用扣除证明以及税务缴纳证明。

在此基础上,倘若因休养导致收入有所下降,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而若所属单位并未对其进行必要的工资扣除,则该名伤者无法获得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保险公司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

在一般的事例中,若欲向保险公司提出有关误工费用的索赔要求,您须向其提供如下相关证据资料:首先,由所属公司所出具的误工证明文件,其中应当详细载明您的具体职务、工资收入状况以及由于该事故所导致的误工天数等信息;其次,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证实您与该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合法的劳动雇佣关系;再者,提供事故发生之前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工资流水记录,以便于保险公司对您的实际收入水平进行准确评估;此外,如果您的个人收入已经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那么您还必须同时向保险公司出示您的纳税证明原件;最后,申请误工赔偿所需提交的材料之四就是来自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康复诊断证明,该证明应该具体列明您需要进行休息和治疗的具体时限。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以上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必须保证其内容真实可靠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它们也需要互相验证和补充,从而确保您能够成功地获得所期望的误工费用补偿。

赔偿误工费需综合考虑受害者误工期内的工作时间和经济状况,按医疗机构证明核算误工期。若受害者提供清晰的经济收入数据,按此计算;若无,参考近三年平均收入;若无法证明,则用被告所在地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计算。受害者需提供证据证明应得此款,误工费属保险责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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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赔偿误工费需综合考虑受害者误工期内的工作时间和经济状况,按医疗机构证明核算误工期。若受害者提供清晰的经济收入数据,按此计算;若无,参考近三年平均收入;若无法证明,则用被告所在地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计算。受害者需提供证据证明应得此款,误工费属保险责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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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
另外,工伤还涉及的赔偿内容如下:
1、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2、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期间至评残前由用人单位支付,评残后由基金支付;
3、交通食宿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残疾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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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肥误工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虽然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但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不意味着就已丧失劳动能力。本案中,孙某一直从事农林渔牧行业,每天早晨乘坐客车至市区卖菜,因此,参照本地从事农业生产收入标准,同时考虑到孙某已61周岁,年老体弱,实际收入与年轻人相比应较低,误工费标准酌情定为70元/天。
退休,在某种意义上讲,更多的是一种待遇,并不是必然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标准。退休年龄的规定并不是劳动能力有无的界定,而是因人而异的。且就我国国情而言,广大农村的多数农民不能享受退休待遇,60周岁以上的男性仍然从事一定程度的劳动,甚至还充当着家庭经济来源的主力。误工费的赔偿是以实际劳动能力丧失为要件,是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标准,并不以年龄为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其次,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也就是说,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年满60周岁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没有误工费。误工费的本质是受害人因无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具有补偿性的特征。计算标准也只与受害人是否因人身受损而导致工作耽误,进而收入减少有关,与年龄没有直接关系。即便受害人已满60周岁,但只要能证明还有收入,就应该获得合理的误工补偿。
农民工误工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民工误工赔偿项目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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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误工费包括哪些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误工费包括哪些项目?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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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打架的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打架的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最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具体如下: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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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的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打架的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最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具体如下: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广西南宁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广西南宁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广西南宁误工费赔偿标准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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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哪几项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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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我的一个朋友办理了他项权证,看着感觉不太对,我想请问一下办理的他项权证有可能错误吗?
[律师回复] 办理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首先,开发商要向房地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拨地图、开工证、土地出让合同或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竣工核验证、竣工图纸等。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房屋所在地测绘所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管理图。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地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地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制证、发证。一般而言,整个过程大约需要3到6个月左右的时间。至于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有可能是开发商的前期资料不全、土地出让金未交纳齐、服务体系不完善等,也有的是房地局有关测绘及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产权证 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我家有一个亲戚的孩子在广州市上班,上班的时候不慎受了工伤,给了工伤工资,工伤有工资没误工费吗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用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应当扣减第三人赔偿的误工费,因此职工在已经获赔误工费的情况下,仍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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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赔误工费吗
赔。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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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购买教育地产要注意哪些事项与误区
[律师回复] 对于购买教育地产要注意哪些事项与误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教育地产的注意事项
1、空口无凭一切以合同为准
现在的楼盘大多数都是卖期房,尽管宣传资料上说是建有教育配套,置业顾问也讲得言之凿凿,但往往口说无凭,写进购房合同才是最保险的。因此,必须在购房合同中一一落实,才有事后追究的依据。
提醒:购买新房时,如果学校还未建成,最好让开发商出示与学校的招生协议,并将在这些名校分校入学作为购房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写入合同,如果学校已经建成,那么可去学校咨询一下,问清楚是否和开发商的承诺一致。
2、多到实地考察查看学校情况
楼盘前如果学校已经建成,或者本身就存在,那就更好办了。到学校实地考察一番,进行详细咨询,亲自摸清楚是否与开发商所承诺的一致。你需要关注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学校留给楼盘的名额够不够等等。
提醒:可通过多参加一些公益讲座普及购房知识,了解整体教育格局、不同区域教育特点及强弱进行深入分析,得到专家们对各重点片区小学、中学教育教学特点与选择的专业建议,这些建议将是你购房前最有帮助的信息。
3、“教育地产”与赞助费先来算好一笔账
眼下房价较高,如果你买房纯粹是为了一个入学指标,就得先算一笔账,看看到底是买房划算,还是直接交择校费更划算。如果投资的话,也要看买进的价格是否合适,自己测算下房屋未来的增值空间。
4、房子
第一学校
第二
买房最重要的,还是房屋质量、小区环境、物业服务等“硬件”,而学校配套这一“软件”给房屋的加分也仅仅是一小部分。所以,房子本身好不好是最重要的,有没有学校是其次,不要因小失大。
提醒:选购教育地产时要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尽量选择那些小学、中学能够同时兼顾的教育地产,这等于可以让自己的孩子能在小学、中学都有机会进入优质学校就读,无疑是更合算的选择。
5、离学校近不一定是“教育地产”
很多购房者对教育地产都有这样一个认识误区:只要房子周边有学校,就意味着是教育地产,只要买了学校附近的房子就一定能上学。学区的划分原则是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区域内适龄学生的数量合理分配教育资源。
提醒:教育地产并非取决于物理距离的远近,学位名额是相应学校依照“学区划片”的原则进行分配的,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教育地产和非教育地产价格相差很多,家长们需仔细鉴别。不要认为离学校近,就是教育地产,买回来却又上不了该学校,岂不是双重损失。
6、户口若是迁不进花多少钱都白搭
即使房子所属区域在学区范围内,但如果孩子户口无法迁入,也会影响孩子的名校梦。因此在购买教育地产时应明确掌握房屋的户籍状况、入学资质要求等,在签订教育地产买卖合同时确保合同目的与购房目的相一致。
提醒:义务教育一般都是按照户籍划片“就近入学”,所以落户成为入学的关键,一般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以在购买学区新房时,除了要明确所购房屋是否属于教育地产外,还要看能不能落户,例如在南京买60㎡以下新房不能落户。
学校每年招生前,会对学区内符合年龄标准的孩子进行调查,因此如果要买学区新房,应尽早做准备,购房入住时间至少要在就学前一年以上,以免临时户口转入,学校招生人数已满,无法安排入学。
7、留意户口问题
一方面确保购买后上家能及时迁走户口;另一方面,有的小学会有额外的限制,同一套房子只能有一个入学名额。因此,买房前一定要问清房东是否用过这一名额。
8、购买“教育地产”须量力而行
一些二手教育地产要求一次性付款,巨大的购房压力会使一些希望购买教育地产的普通家庭不堪重负。所以一定要慎重购买,不要影响日后的生活。另外,二手房是否受上学限制。
建议:大多家长为了孩子的学业,不惜一切代价做了前期的投资,不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但购置教育地产应结合家庭自身的承受力,不能举债买房,从而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其实这也不利于给孩子一个轻松的家庭环境,因此要量力而行,单价高但总价相对较低的小户型或老房子,比较适宜一些并不十分富足的家庭考虑购置。何必要费尽艰辛,欠债贷款来买这教育地产呢。孩子是否成才与是否在重点学校读书并没有直接关系。
9、切勿太过心急提前做好准备
很多家长为孩子上学考虑,生怕错失买房机会,便想赶紧下手,连忙“一掷千金”。但事实情况,从购买成功到进行入学报名,很多学校都是有规定条件的,譬如:很多学校要求满足落户及入住两个条件才可报名入学。
建议:凡事趁早,在买房上,很多人也持有相同的观点。他们认为越早购买越划算、越省心,疏不知学区派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学校招生派位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一般会附在每年的招生简章里公布出来,并且一些学校还有土政策的限制,尤其是名校限制更多,如要求本市户籍,要求入住有一定的年限、会有入户调查等,购房者需事先了解清楚。一些家长提前打算是好事,但政策多变,如学校搬迁等因素不可预估,因此,教育地产不宜过早盲目购置,一般提前3年左右为最佳。不要过早购买,因为计划不如变化快。
10、不能只关注学区问题居住环境同样不可忽视
学区问题是家长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这就会导致他们对于房价、品质、环境、配套等其他方面考量的缺失。
提醒:购买新房时除了考虑学区因素外,还应全面了解房子的交通、配套、医疗、朝向、房型等综合因素,如果是自住则应根据家庭具体工作、居住需求购买,如果是投资就要考虑未来的转手或出租等实际情况。
购买教育地产的常见误区
误区
一:离学校近就是教育地产
有许多人认为,离学校近的就是教育地产。一般大家都觉得位于大学、重点高中、初中、小学等周边的房子均可视作教育地产,但从专业的角度来讲,真正意义的教育地产专指可获得入学名额的学校周边的房产,这类房产才是房产市场上最为稀缺的。教育地产并非取决于距离的远近,入学名额是相应学校依照“学区划片”的原则进行分配的,而且教育地产和非教育地产价格相差很多。
误区
二:教育地产越早买越安心
其实,“学区划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学校招生派位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一些学校还有政策的限制,尤其是名校限制更多,如要求本市户籍,要求入住有一定的年限、会有入户调查等。因此,教育地产不宜盲目购置。
误区
三:买房时只选重点名校
现在家长眼里都只有重点学校,买房也会择优选择享有重点学校的房子。平日大家聚在一起都会讨论谁家孩子上的什么学校,是不是重点学校,其实这不一定是正确的观念,每个孩子的脾性不同,不一定都适应一种教学模式。选择学校时,一定要根据孩子的特长、个性来考虑,不要以为的守旧观念,认为只有重点学校才是买房的唯一标准,这样对孩子的身心发展有一定束缚,从小过大的压力和思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家长一定要放宽思想,不是选择最好的,而应该选择最适合孩子个性及特长发展的学习教育环境。
误区
四:不计代价追求教育地产
一般教育地产价位都较高,为了孩子能够接受好的教育,许多家长拼劲全力愿意为孩子做前期投资。无论平日怎么生活都要为孩子选出一个好的教育地产,追求大户型、新房子。其实许多家长都忽略了自身的承受能力,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如此沉重的生活不利于孩子生存环境,孩子就应该轻松、自在、愉快的生活,这样才能健康地成长,才有心思去认真的学习。凡是都要量力而行,经济实力一般的家庭也可以选择小户型或老房子,这样相对便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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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教育地产要注意什么事项与误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教育地产的注意事项
1、空口无凭一切以合同为准
现在的楼盘大多数都是卖期房,尽管宣传资料上说是建有教育配套,置业顾问也讲得言之凿凿,但往往口说无凭,写进购房合同才是最保险的。因此,必须在购房合同中一一落实,才有事后追究的依据。
提醒:购买新房时,如果学校还未建成,最好让开发商出示与学校的招生协议,并将在这些名校分校入学作为购房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写入合同,如果学校已经建成,那么可去学校咨询一下,问清楚是否和开发商的承诺一致。
2、多到实地考察查看学校情况
楼盘前如果学校已经建成,或者本身就存在,那就更好办了。到学校实地考察一番,进行详细咨询,亲自摸清楚是否与开发商所承诺的一致。你需要关注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学校留给楼盘的名额够不够等等。
提醒:可通过多参加一些公益讲座普及购房知识,了解整体教育格局、不同区域教育特点及强弱进行深入分析,得到专家们对各重点片区小学、中学教育教学特点与选择的专业建议,这些建议将是你购房前最有帮助的信息。
3、“教育地产”与赞助费先来算好一笔账
眼下房价较高,如果你买房纯粹是为了一个入学指标,就得先算一笔账,看看到底是买房划算,还是直接交择校费更划算。如果投资的话,也要看买进的价格是否合适,自己测算下房屋未来的增值空间。
4、房子
第一学校
第二
买房最重要的,还是房屋质量、小区环境、物业服务等“硬件”,而学校配套这一“软件”给房屋的加分也仅仅是一小部分。所以,房子本身好不好是最重要的,有没有学校是其次,不要因小失大。
提醒:选购教育地产时要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尽量选择那些小学、中学能够同时兼顾的教育地产,这等于可以让自己的孩子能在小学、中学都有机会进入优质学校就读,无疑是更合算的选择。
5、离学校近不一定是“教育地产”
很多购房者对教育地产都有这样一个认识误区:只要房子周边有学校,就意味着是教育地产,只要买了学校附近的房子就一定能上学。学区的划分原则是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区域内适龄学生的数量合理分配教育资源。
提醒:教育地产并非取决于物理距离的远近,学位名额是相应学校依照“学区划片”的原则进行分配的,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教育地产和非教育地产价格相差很多,家长们需仔细鉴别。不要认为离学校近,就是教育地产,买回来却又上不了该学校,岂不是双重损失。
6、户口若是迁不进花多少钱都白搭
即使房子所属区域在学区范围内,但如果孩子户口无法迁入,也会影响孩子的名校梦。因此在购买教育地产时应明确掌握房屋的户籍状况、入学资质要求等,在签订教育地产买卖合同时确保合同目的与购房目的相一致。
提醒:义务教育一般都是按照户籍划片“就近入学”,所以落户成为入学的关键,一般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以在购买学区新房时,除了要明确所购房屋是否属于教育地产外,还要看能不能落户,例如在南京买60㎡以下新房不能落户。
学校每年招生前,会对学区内符合年龄标准的孩子进行调查,因此如果要买学区新房,应尽早做准备,购房入住时间至少要在就学前一年以上,以免临时户口转入,学校招生人数已满,无法安排入学。
7、留意户口问题
一方面确保购买后上家能及时迁走户口;另一方面,有的小学会有额外的限制,同一套房子只能有一个入学名额。因此,买房前一定要问清房东是否用过这一名额。
8、购买“教育地产”须量力而行
一些二手教育地产要求一次性付款,巨大的购房压力会使一些希望购买教育地产的普通家庭不堪重负。所以一定要慎重购买,不要影响日后的生活。另外,二手房是否受上学限制。
建议:大多家长为了孩子的学业,不惜一切代价做了前期的投资,不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但购置教育地产应结合家庭自身的承受力,不能举债买房,从而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其实这也不利于给孩子一个轻松的家庭环境,因此要量力而行,单价高但总价相对较低的小户型或老房子,比较适宜一些并不十分富足的家庭考虑购置。何必要费尽艰辛,欠债贷款来买这教育地产呢。孩子是否成才与是否在重点学校读书并没有直接关系。
9、切勿太过心急提前做好准备
很多家长为孩子上学考虑,生怕错失买房机会,便想赶紧下手,连忙“一掷千金”。但事实情况,从购买成功到进行入学报名,很多学校都是有规定条件的,譬如:很多学校要求满足落户及入住两个条件才可报名入学。
建议:凡事趁早,在买房上,很多人也持有相同的观点。他们认为越早购买越划算、越省心,疏不知学区派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学校招生派位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一般会附在每年的招生简章里公布出来,并且一些学校还有土政策的限制,尤其是名校限制更多,如要求本市户籍,要求入住有一定的年限、会有入户调查等,购房者需事先了解清楚。一些家长提前打算是好事,但政策多变,如学校搬迁等因素不可预估,因此,教育地产不宜过早盲目购置,一般提前3年左右为最佳。不要过早购买,因为计划不如变化快。
10、不能只关注学区问题居住环境同样不可忽视
学区问题是家长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这就会导致他们对于房价、品质、环境、配套等其他方面考量的缺失。
提醒:购买新房时除了考虑学区因素外,还应全面了解房子的交通、配套、医疗、朝向、房型等综合因素,如果是自住则应根据家庭具体工作、居住需求购买,如果是投资就要考虑未来的转手或出租等实际情况。
购买教育地产的常见误区
误区
一:离学校近就是教育地产
有许多人认为,离学校近的就是教育地产。一般大家都觉得位于大学、重点高中、初中、小学等周边的房子均可视作教育地产,但从专业的角度来讲,真正意义的教育地产专指可获得入学名额的学校周边的房产,这类房产才是房产市场上最为稀缺的。教育地产并非取决于距离的远近,入学名额是相应学校依照“学区划片”的原则进行分配的,而且教育地产和非教育地产价格相差很多。
误区
二:教育地产越早买越安心
其实,“学区划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学校招生派位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一些学校还有政策的限制,尤其是名校限制更多,如要求本市户籍,要求入住有一定的年限、会有入户调查等。因此,教育地产不宜盲目购置。
误区
三:买房时只选重点名校
现在家长眼里都只有重点学校,买房也会择优选择享有重点学校的房子。平日大家聚在一起都会讨论谁家孩子上的什么学校,是不是重点学校,其实这不一定是正确的观念,每个孩子的脾性不同,不一定都适应一种教学模式。选择学校时,一定要根据孩子的特长、个性来考虑,不要以为的守旧观念,认为只有重点学校才是买房的唯一标准,这样对孩子的身心发展有一定束缚,从小过大的压力和思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家长一定要放宽思想,不是选择最好的,而应该选择最适合孩子个性及特长发展的学习教育环境。
误区
四:不计代价追求教育地产
一般教育地产价位都较高,为了孩子能够接受好的教育,许多家长拼劲全力愿意为孩子做前期投资。无论平日怎么生活都要为孩子选出一个好的教育地产,追求大户型、新房子。其实许多家长都忽略了自身的承受能力,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如此沉重的生活不利于孩子生存环境,孩子就应该轻松、自在、愉快的生活,这样才能健康地成长,才有心思去认真的学习。凡是都要量力而行,经济实力一般的家庭也可以选择小户型或老房子,这样相对便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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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保险公司是否支付误工费视具体情况而定,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您可以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来享受误工费的保险保障。这些保险通常涵盖了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工作能力丧失、伤残或死亡等情况,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若是对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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