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赔偿的具体规范有哪些
在房屋拆迁补偿上,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征收补偿费用,这部分的核算方式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其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根据每平米的价格进行定价。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这是指以被拆迁房屋内居民的暂时居住环境为依据,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人口数量上的月度补贴。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个金额的设定需要参考当地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随意调整或者变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房屋拆迁的详细步骤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首先,申请并获得拆迁许可证,这是连通后续决策过程乃至实现房屋顺利拆迁的重要先决条件。
(1)首先由相关单位依据法定程序提出拆迁许可证申请;
(2)接着,行政机关会对该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如无异议便会核发相应的拆迁许可证;
(3)在拆迁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到期之际,原申请主体可依法申请续期,使其在更长时间内保持合法效用。
其次,当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应以相关法规为依据,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有效方式公开揭示具体拆迁内容,即拆迁人、拆迁范围以及拆迁期限等元素,此举意在保障公众利益及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接下来,是拆迁补偿方面的协商事宜。
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之后,针对尚有争议的地方,可以启动裁决程序。
最后,便是实质性的拆迁实施阶段,如房屋的拆除、建筑垃圾的清理等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了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几种类型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常见的类别:1.货币补偿:依据被拆迁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使用目的以及建筑面积大小等多方面因素,通过货币作为载体,一次性为业主提供相应的补偿方式。2.房屋产权调换:即拆迁方运用自建或者购买的房屋,于被拆迁房屋之间进行产权置换,并且依照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以及调换后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结算,从而实现调换差价的支付。3.混合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的方式:在此类补偿方式下,部分补偿将采用货币形式,而另一部分则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具体的补偿方式将会依据当地的相关拆迁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加以明确规定。对于所有面临拆迁处置的业主们来说,了解并充分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拆迁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三方面:征收补偿费用按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分档定价,周转补偿费用基于居民临时居住条件按月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则依据当地实际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设定,不可随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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