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可以公证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交易是否能够通过公证途径进行
经济适用住房不能进行公证手续:此种做法在法律层面上存在着极大的风险,由于经济适用房乃由政府出面为低收入及中等收入阶层人群所供应之保障性住宅;购买者必须提交相应的收入凭证并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方可达成购房意图;上述提及的行为实质上正是借用合法形式来掩饰非法目的,试图逃避国家相关政策,从而对整个社会团体的利益造成了伤害,这显然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二、经济适用房怎样继承
关于继承经济适用住房的详细操作流程如下所示:首先,在申请人拥有完整合法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经过司法公证的遗产继承公证书以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件资料后,即可携带这些材料前往所在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提出房产过户登记申请;其次,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会对申请人的法定继承权利和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果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能会对房产实体进行实地勘察与检验;在完成全部审查程序后,若确认申请人具备合法的过户登记资质,则为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明文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同时还可在遗嘱中独立设定遗嘱执行人。此外,自然人亦可依照自身意愿订立传承遗赠予国家、集体或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的遗嘱。最后,自然人亦可通过合法途径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经济适用房拆迁怎么补偿
在实施经适房拆迁时,通常需要考虑如下几个主要方面的补偿措施:首先是针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该项应依据被拆毁房屋所处地理位置、使用用途、以及建筑总面积等诸多因素,以房地产市场公平公允的评估价格加以确定;其次是对于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这主要用于弥补因为搬迁行为所引发的各种费用及由此导致的短期居住需求费用;第三则是对于因停止生产运营活动而产生的损失费用的适当补偿,假如受拆毁房屋原本作为商业用途并且具有合法的审批手续,那么就应当给予充足的补偿;另外,有些区域也会考虑设立一些补助以及奖励措施,以此来鼓励被拆毁房屋的业主尽快完成搬迁。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及方法,则会因为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之异同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在整个拆迁流程当中,我们务必密切关注拆迁方是否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从而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倘若您对于相关补偿方案仍然心存疑虑或者不甚满意,那么可以选择寻求法律援助以争取到更合理的补偿结果。
经济适用住房不能进行公证手续,因为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低收入及中等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宅,购买者需提交收入凭证并经过严格审查。试图通过公证手续逃避国家相关政策,损害社会团体利益,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