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遵循的主要原则
在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制度框架下,对于涉案的未成年人,其所面临的处罚原则相对较多,具体如下:
首先,按照“从宽处理”的原则进行积极干预;
其次,遵循“不适用死刑”这一明确规定;
同时,还应贯彻落实“教育、感化与挽救”的基本理念。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怎么计算
已年满十六周岁者,若犯有任何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罪行,应立即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那些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个体,在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至其重伤或死亡以及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时,倘若被证实有罪,也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至于那些年龄介于十四岁与十八岁之间的青少年罪犯,根据相关法律,在定罪量刑时理应适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当已年满十二周岁且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了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他人的罪行,导致他人死亡或以极其残酷和残忍的方式致使他人重伤,并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核和批准后,将负责对其进行刑事起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究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公安部门在对待未成年人之诉讼程序中,若决定实施刑事拘留措施,则应于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亲属发出通知。然而,如遇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且此种通知可能会妨碍事件侦查工作的进行,则可暂时免除通知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待阻碍侦查的因素消除之后,公安部门必须立即恢复通知义务,将被拘留者的状况告知其家属。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和他们的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及时了解到未成年人的现状,并在需要的时候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与支持。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主要遵循三原则:一是从宽处理,积极干预;二是不适用死刑,保护未成年权益;三是坚持教育、感化与挽救相结合,助其重返社会。这些原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