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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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下,一旦生效的民事判决或裁决成立,当事人双方须严格遵循并切实履行。若其中任何一方对该决定表示抗拒,另一方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同时,审判员亦有权将案件直接交予执行员进行处理。对于未能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中所载明之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有权对其名下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各类资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和了解。
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处理

一、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处理

当判决书已下达,但对方拒绝履行时,应如何处理

在已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生效之后,各方有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相应的义务。倘若其中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相关责任,则对方当事人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来强制执行;或者在必要时,可由负责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将案件直接转交到执行机构进行处理。

此外,如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中的要求履行其所应尽的法律文书中所载明的所有法定职责,那么人民法院就有权径直向涉及的相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各类资产状况。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多种方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

然而,人民法院在进行上述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操作时,其所涉财产范围均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范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判决书下来了是否就结案了?

在判决书宣告之后,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别判断该事件的潜在影响,正如以下两种情形所示:

首先,当法院完成对案件的审理并作出判决,且在诉讼有效期内无人提出上诉,那么判决即刻产生法律效力,此时该案件即可视为已结案;

其次,若被告未能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则仍需原告提起申请,由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直至被告完全履行其义务之时,方能真正达到“结案”的效果。

除此之外,关于不同审级案件在判决书发出后是否可以视为已经结案这一问题,答案也是各不相同的:

例如对于初次审判的案件,如对方并未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待对方收到判决书并经过十五天的法定期限之后,才会正式生效。

而在此过程中,如对方选择提出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环节,届时可能还需等待数个月的时间方可结案。

至于第二次审判(即二审)而言,该结果便构成了终审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三、判决书下来后开发商不给签网签合同怎么办

遇到此等情形,当事人可依照已生效之裁判文书,向司法机关提请强制执行申请。由于裁判文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故而开发商有责任严格遵守并履行裁判所规定的签订网络签约合同的义务。首先,当事人需要准备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及相关的身份证明等必备资料,然后向作出该生效裁判的司法机关执行部门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待法院正式受理之后,将向开发商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倘若开发商在收到通知后依旧拒绝履行,那么法院便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手段予以打击,例如查证、冻结、划拨开发商的银行存款,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或变卖等行为,以求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在此过程当中,当事人务必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执行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相关信息。

判决书生效后,对方拒绝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查询其存款、债券、股票等财产,并采取相应的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但执行范围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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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书是指依据判决制作的文书而裁定书是指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判决书与裁定书主要有以下四个不同:
1.两者适用对象不同。判决书解决的是实体法律关系问题,如定罪量刑的部分裁定书主要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也解决一小部分实体问题,例如:减刑,假释等等。
2.可以有法律效力文书的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能有一个而裁定书可以有多个
3.其书写要求不同。判决书只能用书面形式,格式和内容都有一定的规范而裁定书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4.两者上诉与抗诉期限不同。判决书是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以内裁定书是自收到裁定书五日以内。
所以判决书与裁定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其共同点都是依照法定的程序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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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
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
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执行收费 强制执行,是要收取费用(执行费)的,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申请强制执行之前,不会问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要付费到。执行费上缴国库。利息 要是有生效的民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上面的财产。都要计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应当加倍支付利息。注意安全 强制执行,一般都会引起一些仇恨。申请人尽量不要和被执行人见面,最好委托律师。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要怎样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要怎样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怎么执行
一、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二、执行机关和期限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最高人民和高级人民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交付原审人民执行。原审人民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三、执行场所和方法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四、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
五、执行后的处理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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