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10-17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42人
专家导读 在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下,一旦生效的民事判决或裁决成立,当事人双方须严格遵循并切实履行。若其中任何一方对该决定表示抗拒,另一方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同时,审判员亦有权将案件直接交予执行员进行处理。对于未能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中所载明之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有权对其名下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各类资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和了解。
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处理

一、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处理

当判决书已下达,但对方拒绝履行时,应如何处理

在已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生效之后,各方有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相应的义务。倘若其中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相关责任,则对方当事人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来强制执行;或者在必要时,可由负责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将案件直接转交到执行机构进行处理。

此外,如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中的要求履行其所应尽的法律文书中所载明的所有法定职责,那么人民法院就有权径直向涉及的相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各类资产状况。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多种方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

然而,人民法院在进行上述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操作时,其所涉财产范围均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范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判决书下来了是否就结案了?

在判决书宣告之后,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别判断该事件的潜在影响,正如以下两种情形所示:

首先,当法院完成对案件的审理并作出判决,且在诉讼有效期内无人提出上诉,那么判决即刻产生法律效力,此时该案件即可视为已结案;

其次,若被告未能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则仍需原告提起申请,由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直至被告完全履行其义务之时,方能真正达到“结案”的效果。

除此之外,关于不同审级案件在判决书发出后是否可以视为已经结案这一问题,答案也是各不相同的:

例如对于初次审判的案件,如对方并未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待对方收到判决书并经过十五天的法定期限之后,才会正式生效。

而在此过程中,如对方选择提出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环节,届时可能还需等待数个月的时间方可结案。

至于第二次审判(即二审)而言,该结果便构成了终审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三、判决书下来后开发商不给签网签合同怎么办

遇到此等情形,当事人可依照已生效之裁判文书,向司法机关提请强制执行申请。由于裁判文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故而开发商有责任严格遵守并履行裁判所规定的签订网络签约合同的义务。首先,当事人需要准备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及相关的身份证明等必备资料,然后向作出该生效裁判的司法机关执行部门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待法院正式受理之后,将向开发商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倘若开发商在收到通知后依旧拒绝履行,那么法院便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手段予以打击,例如查证、冻结、划拨开发商的银行存款,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或变卖等行为,以求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在此过程当中,当事人务必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执行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相关信息。

判决书生效后,对方拒绝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查询其存款、债券、股票等财产,并采取相应的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但执行范围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155****16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8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3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51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判决书下来后多久执行
裁判文书宣告后,通常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满15日生效。若当事人在此期间未上诉,文书即自动生效,各方需按其内容履行义务。如有违约,对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请审判员移交执行员执行。这一规定确保了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
二审判决书生效后即可申请强制执行。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判决一经生效,申请人即可就判决内容立即执行;若判决书有履行期限的,则履行期限届满,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执行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书是指依据判决制作的文书而裁定书是指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判决书与裁定书主要有以下四个不同:
1.两者适用对象不同。判决书解决的是实体法律关系问题,如定罪量刑的部分裁定书主要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也解决一小部分实体问题,例如:减刑,假释等等。
2.可以有法律效力文书的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能有一个而裁定书可以有多个
3.其书写要求不同。判决书只能用书面形式,格式和内容都有一定的规范而裁定书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4.两者上诉与抗诉期限不同。判决书是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以内裁定书是自收到裁定书五日以内。
所以判决书与裁定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其共同点都是依照法定的程序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执行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书是指依据判决制作的文书而裁定书是指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判决书与裁定书主要有以下四个不同:
1.两者适用对象不同。判决书解决的是实体法律关系问题,如定罪量刑的部分裁定书主要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也解决一小部分实体问题,例如:减刑,假释等等。
2.可以有法律效力文书的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能有一个而裁定书可以有多个
3.其书写要求不同。判决书只能用书面形式,格式和内容都有一定的规范而裁定书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4.两者上诉与抗诉期限不同。判决书是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以内裁定书是自收到裁定书五日以内。
所以判决书与裁定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其共同点都是依照法定的程序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执行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书是指依据判决制作的文书而裁定书是指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判决书与裁定书主要有以下四个不同:
1.两者适用对象不同。判决书解决的是实体法律关系问题,如定罪量刑的部分裁定书主要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也解决一小部分实体问题,例如:减刑,假释等等。
2.可以有法律效力文书的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能有一个而裁定书可以有多个
3.其书写要求不同。判决书只能用书面形式,格式和内容都有一定的规范而裁定书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4.两者上诉与抗诉期限不同。判决书是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以内裁定书是自收到裁定书五日以内。
所以判决书与裁定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其共同点都是依照法定的程序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拘留?
一审判决书送达后15内生效。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
离婚判决书下来十五日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十五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受法律保护。在一方拒绝执行时,可以持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冻结、扣押等手段强制执行对方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事的舅舅因民事纠纷被告上法院,法院给出判决结果后想上诉,但是没时间,现在到了执行期了,请问裁决书与判决执行书之天可以上诉吗?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
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
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
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院判决书下达后,未接到执行裁决书,是否可以执行?
[律师回复]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下达,被告迟迟未执行判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做出了刑事判决之后,一般是在刑事判决书生效之后的10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给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之后就会开始执行判决书中的裁决。但是死刑的执行有核准,验明正身等环节,一般没有特殊安排时可在最高院核准通知下达后十日内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有一个同学现在正在法院里面工作呢,最近他接到了一个,公安局提起的诉讼,是关于盗窃的。执行判决书和执行民事裁定书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2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执行局一直不给开判决书怎么办?法院执行不下判决书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已经超过强制执行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那你也只能是吃哑巴亏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应该看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调解)的内容,看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间,分几次履行,分次履行的
最后一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没有超过两年。没有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扩展资料强制执行的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 又称执行文书。人民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
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
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
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执行收费 强制执行,是要收取费用(执行费)的,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申请强制执行之前,不会问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要付费到。执行费上缴国库。利息 要是有生效的民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上面的财产。都要计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应当加倍支付利息。注意安全 强制执行,一般都会引起一些仇恨。申请人尽量不要和被执行人见面,最好委托律师。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要怎样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要怎样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怎么执行
一、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二、执行机关和期限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最高人民和高级人民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交付原审人民执行。原审人民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三、执行场所和方法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四、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
五、执行后的处理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