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在家里算不算刑期是多久
在家中接受监控居住不应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手段,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实施。
具体来说,这个措施是施行于涉嫌犯有特定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上,通过严格限制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住宅或者指定居所,同时对他们的日常行为实施严密监控以及限制其人身自由来完成。由于这种措施并非正式的拘押形式,因此它并不涵盖在刑期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监视居住在自己家的能抵刑期吗
在家中遭到监视居住的情况下,其时间是无法用以折抵刑事惩罚的周期的。
而对于那些被明确安排在特定住所接受监视居住的人,则可以将这段期间折算为相应的刑期。
如果是被判决受到管制处罚,则监视居住的每一天都可作为刑期进行折抵;
若是被确定判以拘役或有期徒刑等相关制裁,则监视居住的前两天便可视为刑期进行折抵。《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监视居住在家可以会见律师吗
被依法监督及居住在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应当享有与律师会面的权益。
尽管监视居住制度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其目的并非在于无限制地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取法律咨询援助的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辩护律师有权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晤以及通讯交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会见行为必须严格遵循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例如可能需要得到执行机构的事先批准等。
此外,会见过程中严禁任何违法行为,以防止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推进造成干扰。
总而言之,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被监视居住在家的当事人完全有资格与律师进行会面。
家庭监护本身不影响判刑期的时间长度。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手段,旨在严密监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日常行为并限制其人身自由,但不属于正式的拘押形式,因此不计入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