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没到派出所让过去合法吗
尚未完成取保候审手续的犯罪嫌疑人,派出所要求其到场是否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公安派出所在其管辖范围内须保证对刑罚执行完毕或者缓刑、假释期满释放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回访和谈话。
因此,当您接收到来自公安局的电话并要求前往时,这是完全合法且合乎程序的。在取保候审期间,若接到传唤而未能按时到案,则视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司法机关有权没收保证金,甚至可以将犯罪嫌疑人重新收押至看守所,实施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在哪个阶段可以申请
在侦查阶段方面,通常情况下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任务执行,而职务犯罪等敏感案件则交由检察院负责。
就一般而言,侦查阶段往往被视为取保候审成功率最高的时期。
当犯罪嫌犯或其亲属委托的律师向法院提请辩护后,便可向司法机构申请取保候审。
随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即检察院审查起诉此阶段),在此期间依然可行使取保候审的权力。
然而,在大多数案件中,这类申请的批准难度往往较大。
对于证据充足、情节确实的案件,检察院会迅速将案件送至法院进行审理;
除了少数特殊案件外,大多不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取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此外,若在该阶段出现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亦有可能在此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审判阶段乃法院审理案件的关键环节。
在法院作出判决前的任何时间,均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
对证据不足、同时可能遭受过长时间拘留的涉案人员,应给予适当的机会接受进一步处理。
简言之,刑事案件在法庭审判前后的三个阶段内均为实施取保候审的可行时间段。
然而,对于每一起具体案件,我们需根据其复杂性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与管理措施以获得最佳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没有起诉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在被成功地批准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后且并没有遭受检察机关的指控,通常情况下也就意味着该起事例已经在刑事诉讼的程序之中走到了终结,这几乎可以肯定地认为不会在社会上留下任何形式的刑事犯罪记录。实际上,这样的事件对于个人的负面影响是相对较小的。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的话,如果最终排除了被起诉的可能性,那么就意味着现有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有罪,或者说可以认定其所涉及到的犯罪行为极其轻微,不足以造成应受的刑事处罚。在具体的日常生活实践中,例如在求职、参军以及参加公务员考试等方面,一般来说,这次未被起诉的经历并不会对当事人产生任何实质性的限制。然而,在某些特定的职业岗位或者单位中,可能会实施较为严格的背景调查,这时候就可能需要当事人对这段历史做出详细的解释。但是,只要能够将未被起诉的原因解释得清晰明了,通常情况下都不会构成实质性的阻碍。
各公安派出所在其管辖范围内须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假释期满释放人员进行不定期回访和谈话。接到公安局电话并要求前往是合法程序。取保候审期间,未按时到案视为违反规定,司法机关可没收保证金,重新收押至看守所,实施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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