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的五种情形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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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成立的五种情形具体包括关于合同无效的五种主要情况如下: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其次,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若其真实意图不能被证明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再者,如有违于国家立法机构及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的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接着,如果该合同存在背离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况,则同样会被视为无效合同;最后,存在恶意串通并且危害了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同亦将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合同不成立的五种情形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合同不成立的五种情形具体内容是什么

合同未生效的五种情形以及其详细内容

关于合同效力的五项具体认定情况包括:

(1)当所涉及到的交易主体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时,其所签署的相关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2)在缔结过程中,若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存在着虚假意思表示的状况,那么此合同亦将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3)当所订立的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该类合同同样将会被视为无效合同;

(4)如果合同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此类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5)当行为人与第三方恶意串通,并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此类合同亦将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合同不成立情形有什么

合同未能达成的情形可能包括:

首先是仅有一方提出了签订合同的意愿,其次,合同并非由各方的真实意思所表达,亦即尚未实现协议的形成过程中的互相要约与承诺;

此外,如果合同的标的物不够明确或是尚未明定;

还存在着要式合同中未涉及到实质性的物品交付;

最后,若是根据法律或合约的要求尚需经过批准或登记才能够成立的合同,然而实际上却并未遵循这些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当承诺生效之时,除非法律另作它说,否则该合同自动成立;

而第四百九十条则明确指出,若当事人选择以合同书的方式缔结契约,则应当于全员签署、加盖公章或者手印AZTEC时,该合同便正式成立。

在全体人员签名、加盖公章或者手印AZTEC之前,如果已有任何一方先行履行主要义务并且被对方所接受,那么该合同便已成立。

当然,如法律或行政法规中规定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来签订,但双方并未如此实施,而其中一方已然执行了主要义务且被对方接受,这也是导致合同成立的情况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多严重

法律效力范畴内,合同不成立和合同失效有着显著的区分。若合同未能成立,这通常意味着双方并未缔结有效的合同关系,当事人无法依据这样的"合同"来主张自身的权益。举例来说,任何一方都不得向他方索求履行所谓的合同规定的义务。相比之下,合同失效的情况则更为严重。失效的合同从签订的那刻起就失去了法律约束力,双方因这份合同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应归还给对方;如果无法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那么应当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对于有过失的一方,应当对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双方都存在过失,那么他们应该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的来说,合同不成立主要是因为双方未能达成有效的约定,而合同失效则涉及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以及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合同效力的五项认定:

1.交易主体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签合同无效。

2.存在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条款的合同无效。

4.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同无效。

5.行为人与第三方恶意串通侵害他人权益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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