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都快2年了还没结案怎么办
刑事案件已历时近两年仍未结案,如何处理?
关于刑事案件久拖未决的问题,无论涉及到的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抑或是刑事诉讼程序,均有明确的法定办案期限予以限制。若相关部门超越期限,当事人有权向有关监管机构进行申诉和投诉。具体而言,公安机关在接到立案请求的情况下,应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展开全面调查,收集并调取犯罪嫌疑人有无罪行、罪行轻重之证据资料。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依据法律规定先行实施拘留措施,而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则应依法执行逮捕。
然而,在犯罪嫌疑人尚未被拘留或未获准逮捕之前,法律并未对此设定相应的期限。若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其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若已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为2个月。对于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的办案期限。若案件发生地位于交通不便地区、属于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特殊情形,可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再次延长2个月的办案期限。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嫌疑人,同样需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方可再次延长2个月的办案期限。在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一般需要耗费约2个半月至3个月的时间,最长甚至可能长达8个月。在审查起诉阶段,一般的审查期限为1个月,但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限。检察院在审查完毕后,如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进行补充侦查,但补充侦查次数仅限于两次。补充侦查结束后,检察院将重新计算审查期限。因此,一般情况下的审查期限为1个月至1个半月,最长可达5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刑事案件都是公诉么
请注意,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皆为公诉案件。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部分刑事案件的性质则属于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顾名思义就是由当事人自己提出诉讼请求并启动诉讼程序的案件。
在我国,自诉案件主要涵盖了两种类型,分别是告知才予处理、以及无需实施侦查即可判定的轻微刑事案件。
针对刑事诉讼中的公诉制度,它可以被简单理解为当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已经完成调查工作,将案件递交给它们进行审查,同时若人民检察院认为其自行侦查完毕且符合公诉条件的案件也应交由该部门进行审查判断。
此处的公诉,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种诉讼权利,也常被称之为“公权力”。
提起公诉这一环节,作为侦查与审判之间的衔接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束还是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完毕的案件,只要被认为到了应该予以公诉或者不予起诉的地步,都必须交由人民检察院内部设立的审查起诉部门进行全面而准确地审查和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刑事案件都有哪些类型
刑事案件的重要种类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涉及对国家安全威胁的犯罪、损害公共安全利益的犯罪、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基本人身自由权和民主权利的犯罪等等;不仅如此,还包含侵吞他人财物,破坏社会财产秩序的犯罪,妨碍国家社会管理系统正常运转的犯罪,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私利的犯罪及相关渎职犯罪等等。对于各类刑事案件,其犯罪要件与惩处准则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必须依据每一个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和法律法规来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妥善的处置。
刑事案件历时近两年未结,当事人可向监管机构投诉。公安机关应全面调查,收集证据,依法拘留或逮捕嫌疑人。办案期限受法律限制,但复杂案件可延长。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1个月,最长5个月。需确保公正高效处理案件。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