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房屋质量纠纷的妥善解决策略
解决房屋质量争议的途径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并非属于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在此类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在保修期限内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工作,若修复过程中对房屋的使用功能产生了不利影响或者给购房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确实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请求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检查,并获得房屋质量鉴定为不合格的证明文件之后,购房者便可据此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
同时,由于此原因导致的任何经济损失,开发商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对于购房者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置之不理。此时,购房者既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选择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有什么
销售商品房所签署之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包括:
首先,行为方在达成协议时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双方的意思表达必须真实清晰;
最后,该交易行为不得违背相关国家法律及公共道德准则。《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商品房房屋质量的异议期是多久
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关于商品房这类住宅建筑的质量投诉期并无一个明确且统一的固定期限。一般来说,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司法解释,业主在接收到所购买的房屋之后,享有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就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异议的合法权益。这个时间段被业内人士称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期”,而这一合理期限往往需要结合缔约双方签订的相应合同条款、所购房屋的特殊属性及其瑕疵程度是否显著等各项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加以确定。若个人与开发商在合作过程中所达成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了房屋质量异议期,那么便应当严格遵循该项约定进行执行。然而,在任何情况下,约定的质量异议期都不能低于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修期限。对于那些较为隐蔽或者不易察觉的质量问题,即使在业主接收房屋时未能及时发现,只要在质量保修期内被发现,业主仍然具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资格。举例来说,屋面防水工程、涉及防水需求的卫生间、室内空间及外墙的防渗漏保修期限最高为五年;至于电气线路、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则为两年。
商品房质量纠纷解决策略:轻微问题要求开发商保修期内修复,造成损失则赔偿;主体结构缺陷需经质量监督机构鉴定后要求退房及赔偿;开发商不配合可投诉至消费者协会或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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