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罚金缴纳时间如何确定
罚金乃法院在判处犯罪者时要求其向国家缴纳特定数量之金钱的一种刑罚方式,是财产刑的一个类别。这在中国的刑法制度中被赋予了附加刑的地位。与没收财产相同,罚金也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施加的强制性的财产惩罚手段。在决定是否判处罚金以及罚金数额时,应依据犯罪情节进行考量。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若犯罪分子无法律所规定的减免事由而未缴纳罚金,人民法院有权强制其履行。对于无法全额缴纳罚金的情况,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刻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应立即予以追缴。若因遭受不可抗力的灾难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可以适当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免除。换言之,在判决书中将明确指出具体的罚金缴纳日期,罚金的缴纳时间应以判决书中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受贿罪什么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关于受贿罪的从轻判刑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在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之前,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真诚地反思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同时积极配合调查机关退回非法所得,尽可能防止和降低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
其次,如果具备自首的情节,也会得到适当的宽大处理。
再次,若有立功表现,例如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而且经查证属实;
或是提供了关键性的线索,这些线索帮助案件调查机构突破重重难关,成功侦破了其他的案件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也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则有可能减轻甚至部分或全部免除了应得的惩罚。《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受贿罪什么阶段请律师
待审受贿罪嫌犯自首次受到调查机构质询或被迫采取固定措施之时起,便享有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为嫌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其申诉和控诉,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宜。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则有资格查阅、摘录以及复制事件相关材料,调查收集证据,同时针对事件发表辩护观点。进入审判环节后,律师可以为被告人提供全方位的辩护支援,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总的来说,尽早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参与到事件中来,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嫌犯的各项法定权益,因此建议在被迫采取固定措施之后应立即寻求律师协助。
受贿罪的罚金缴纳时间由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定。若犯罪分子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金,法院可强制执行。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导致缴纳困难,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减少或免除罚金。罚金缴纳时间以判决书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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