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遗赠给外村人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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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宅基地的权属问题:宅基地是否能遗赠给非本村村民在农村地区,宅基地是严禁出售给外村村民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宅基地作为集体财产,任何个人无权进行非法交易。如有违反,将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坚决没收违法所获利益。
农村宅基地遗赠给外村人是否合法

一、农村宅基地遗赠给外村人是否合法

农村宅基地的遗赠给外村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在我国农村地区,宅基地是不能转让给外村人员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组织,任何个人不得以非法手段进行交易。若出现此类情况,将由县级及以上政府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追缴其违规出售所获取的收益并予以没收。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宅基地确权怎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确权程序基本步骤为:首先,向所在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请求;其次,村委会将此申请上报并递交到乡(镇)级人民政府进行处理;紧接着,需要提供包含申请书在内的完备材料;最后,在经过严格的审核过程,如果申请材料能够满足确权要求,将会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在此需要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六十二条第四款与第五款相关规定,农民的居住用地上的建设,必须经过乡镇级人民政府的审核批准;特别是涉及到占用农地的情况,应当依照该法规的第四十四条的具体规定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而对于那种在出售、租赁、或赠予住所之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农民,则将不予批准。最后,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也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及转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适用原则应以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和国家相关规定为准绳。《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实际上并未实行全国性的统一标准,而是按照各地方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土地市场价格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制定的。一般的情况是,补偿内容主要涵盖了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对于地面附着物及青苗等自然生长作物的补偿费用等等。此外,补偿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既包括货币补偿的途径,也提供了房屋置换这样的选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补偿标准往往会相应提高;反之,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降低。例如,在一些东部沿海城市,每平米的补偿金额甚至可以高达数千元人民币;而在中西部的某些地区,补偿金额则可能在几百元至一千多元之间浮动。若想了解更为精确且详尽的补偿标准,敬请查阅当地政府所公布的相关文件与政策法规,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最为准确可靠的信息。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使用权不能私自转让给外村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且需符合一定条件并经过批准。如果违规转让给外村人,将面临县级及以上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追缴和没收违规收益的处罚。因此,农村宅基地的遗赠给外村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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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赠人名下没有宅基地,否则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受赠的宅基地将不能过户
四、已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需要双方完成过户登记,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由双方完成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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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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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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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赠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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