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审查起诉的期限有何具体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嫌刑事犯罪并已被取保候审的案件,其审查起诉期限通常规定为一个月。原则上,检察机关应对从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的案件,在一个月之内作出相应的裁决。若遇到案情复杂且争议较大的重大案件,则可适当地将审判期限顺延半个月。因此,检察机关应在此所述时限内,就案件是否应该提起公诉或是否应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状态做出明确的决定。具体而言,以下三种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人员;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是什么
对于被取保候审者而言,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有以下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若已经预先缴纳了保证金,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情节轻重,决定没收一定比例或全部保证金作为惩罚措施。
此外,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要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域;
(二)如遇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变动情况,需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上报;
(三)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务必及时到案接受处理;
(四)不允许采取任何形式干预证人正常作证;
(五)严禁毁坏、伪造证据或串通相关人员提供虚假供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审限多久
在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其最长期限为12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需要依据事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的实际进展情况,来决定是否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或是对原有强制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中间阶段,并不代表事件已经有了最终的处理结论。因此,被采取该类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未经执行机构的批准而擅自离境或居住地点、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发生改变时,在24小时之内立刻向执行机关报告。否则,将面临被取消取保候审或对强制措施做出相应变更的风险。
取保候审后,审查起诉期限通常为一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在此期间,检察机关需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维持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等刑罚,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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