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免予处罚标准具体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乃是以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主体,他们利用手中的职权便利,强行非法占有本应属于本单位的财物的违法行为。对于此类犯罪,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其相应的法定量刑标准如下所述:若侵吞的财物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则施予行为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若数额巨大,则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附加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对于那些被判定犯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不同类型刑事责任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只要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都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而对于那些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更应该给予适当的减刑。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下,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都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数额起点的数量
职务侵占罪乃指公司员工假借其在公司内任职之职权便利,采用非合法手段侵犯公司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
依据法律明文,职务侵占罪已被明确列为公诉范畴之内。
若公司抑或单位职员通过其职务便利,秘密窃取、私自占用公司或单位财产,致达人民币六万元以上者,即可触发职务侵占罪名,至此公安部门亦有权展开刑事立案审查。《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河南省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河南省境内,职务侵占罪的刑事立案基准通常设定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六万元及以上的事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任职的员工,基于其职务权限之便,私自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未经合法手续占有并据为已有。若侵占金额未能满足六万元的底线,可能尚未被判定为构成犯罪行为,然而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义务或是接受单位内部的纪律处分。值得关注的是,鉴于每一个事件特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变化,实际操作中的确切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在作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评判之时,还需兼顾侵害方式、情节严重程度、对单位造成的不良后果等多方面要素进行全面分析与考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事业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依据侵占数额大小,分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能没收财产。若罪犯表现良好、接受教育并悔过,可获减刑,但减刑后刑期至少为原刑期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