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单位什么时间会知道

最新修订 |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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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危险驾驶罪,组织将会尽速得知什么时间发生通常情况下,不论当事人是否陈述,其醉驾事件都会被单位所了解。这是因为醉酒驾车行为已构成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待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判决后便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记录。假如当事人因醉驾而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拘役并需缴纳罚金的话,用人单位依法享有单方面解除与之签署的劳动合同的权利。
危险驾驶罪单位什么时间会知道

一、危险驾驶罪单位什么时间会知道

危险驾驶罪的情况如何通知单位

倘若涉事人员对于醉驾案件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经由人民法院作出了相应的裁决后,雇主往往会知晓此事。这是因为醉酒驾车通常会涉及到危险驾驶罪行,一旦受到刑事审判且被判定有罪,即会记录在个人的犯罪档案之中。而如果涉事人员由于醉酒驾车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为拘役形式的刑罚,同时处以罚金的话,雇主则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执行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危险驾驶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关于危险驾驶罪所应遵循的一般定罪量刑标准: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规定,对于触犯危险驾驶罪这一犯罪的罪犯,通常会处以至少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短期剥夺自由徒刑,并且处以罚金的附加刑罚方式。

该罪侵害的主要是公众或者群体的公共安全利益,即通过危险驾驶的行为可能会对公众或者群体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造成不可预知的危害和潜在威胁,成为对众多无辜且无辜的个体生命安全或财产保护的严重威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民事责任追究的方式

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民事责任追究,主要采取如下几种方式:首先,当危险驾驶行为引发了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依据相关法规,请求侵权方对其进行赔偿。具体来说,需支付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以及可能呈现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等。其次,按照惯例,在交强险的规范范围之内,保险公司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亦可在完成赔偿事项之后,依法行使向侵权方追偿的权利。除此之外,若危险驾驶行为被认定为共同侵权行为,那么多个侵权方将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及行为对损害结果产生的原因力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审判阶段,法庭会依据各项相关指标,如过错程度与损害后果,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以确认民事赔偿责任。

涉事人员对醉驾案件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人民法院裁决后,雇主会知晓此事。因醉酒驾车通常会涉及到危险驾驶罪行,受到刑事审判且被判定有罪,即会记录在个人的犯罪档案之中。如涉事人员由于醉酒驾车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为拘役形式的刑罚,处以罚金的话,雇主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执行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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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是否要求出现危害结果上不同。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交通肇事罪为结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危险犯。
4、量刑上不同。比着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较轻的犯罪,因为毕竟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而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都要求造成严重的后果,由此带来量刑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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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只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就会被定危险驾驶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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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特别轻微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且赔偿达成谅解;
(2)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克/100毫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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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醉酒驾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达到危险驾驶标准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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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行为人是否处于醉酒状态的关键依据(《两高一部意见》第六条、《刑事审判参考》第958号案例)但是,因逃逸而无法及时检验其驾驶时的血液酒精含量,根据其他间接证据能够认定其驾车时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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