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打一个人的性质怎么划分

最新修订 | 2024-10-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众多打架案件中,倘若涉及到三人共同围攻一人的情况,通常被认定为群体性的纠集斗殴行为。这种情形下,若涉案的影响程度较低且无显著危害性,仅仅导致了受害人的轻伤或轻微伤害等轻微后果,那么相关人员应当承受相应的行政及治安处罚,包括拘役和罚款。然而,如果此类斗殴事件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那么可能会被视为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要件之一,涉案人员将面临刑事指控。
三个人打一个人的性质怎么划分

一、三个人打一个人的性质怎么划分

如何界定三人殴打一人的犯罪性质

当三人参与针对他人的暴力行为时,该行为被视为结伙斗殴。在情节较为轻微且产生的影响并不严重的情况下,仅造成受害者轻伤轻微伤等伤害程度,此类行为将会受到行政治安管理处罚,包括拘留以及罚款两种方式。

然而,若情节极其恶劣,例如涉及到聚众斗殴罪行,那么这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在此种情况下,检察机关有权对首要分子及积极参与者提出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三个人打一个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针对“三位人士殴打一位受害者”的事件,若暴力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轻伤乃至重度伤害的严重后果,那么上述参与施暴的三名个体便将面临涉嫌故意伤害罪行的指控;

然而,若施暴行为仅引起受害者轻微伤口,那么这些实施暴力的个体将不构成犯罪行为,但仍应受到治安处罚制度的规范和管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三个人打一个人没构成轻伤怎么判

在这类情形下,大多数时候并不足以构成故意伤害罪这一刑事犯罪事例。然而,有可能触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而面临相应的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等处罚措施。从民法角度来看,遭受攻击的那一方享有权利请求上述三名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其中涵盖了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用等等为了治疗和恢复健康所产生的合理花费,同时还涉及到由于停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关于责任的具体分配及处罚尺度方面,需要全面地考虑到事件的起因、攻击者使用的手段、以及所带来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假如这三个人的行为性质严重,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那么即便没有达到轻伤标准,他们也有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治安处罚。

三人共同殴打一人属于结伙斗殴行为。如情节较轻,仅造成受害人轻伤或轻微伤,属于行政违法,应接受行政治安管理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若情节恶劣,涉嫌聚众斗殴罪,则构成刑事犯罪,检察机关可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提起公诉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三个人打一个人的性质怎么划分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8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6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4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1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8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专利的三个性质是什么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指发明未在国内外公开或使用过;创造性指相比同领域技术,发明具有突出的进步性;实用性则指发明可实际应用,为社会带来实质性利益。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划拨性质的房子可以过户吗划拨性质房子能过户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操作方案  方案
一: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方案
二: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 部门办理登记,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等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即县级以上土地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 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  
6、其他必要材料。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6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专利的三个性质是什么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指发明未在国内外公开或使用过;创造性指相比同领域技术,发明具有突出的进步性;实用性则指发明可实际应用,为社会带来实质性利益。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划拨性质的房屋能卖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的问题好多个哦一,但是会有部分房屋可以作为商品房出售,各地都不相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划拨土地不一定就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也不一定就是划拨土地。四。但也有出让地提供给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案例,属特殊情况。因此。大多数地方因为房产开发商不愿承揽经济适用房建设、划拨土地性质的土地不能够建设商品房,你要确认房屋性质,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不能随便听别人说,不用交土地收益金。划拨土地,是指国家以划拨的形式提供土地用于公共服务或国防事业。由于经济适用房要求控制房屋成本,因此多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要以那间房屋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性质为准。另外,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交易规定并未完善。二、商品房会在房产证上注明,而且有专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三,认为利润太低,所以政府也会允许在经济适用房小区中部分房产以商品房形式直接发售以弥补开发商利润,这部分房屋就成了土地是划拨用地但房屋属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买卖不一定要交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是不能通过交土地出让金成为商品房的,除非整个小区用地集体办理补缴手续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产权性质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现行房产测绘的相关政策规定,房屋按产权性质总共分为八大类:
第一类: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三个细类:直管产、自管产、军产。直管产又分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
第二类: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三类: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四类: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五类:股份制企业房产,指股份制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六类:港、澳、台胞房产。具体又分为合资产、合作产和独资产。
第七类:涉外房产,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又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企产和外产。
第八类:其他产。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产,都归在这一类。具体有四种:其他产、代管产、宗教产和社团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酒驾拘留三个月是什么性质?
酒驾拘留三个月的话已经是犯罪性质了,因为刑事拘留最长的时间是三十七天,所以这个时候可能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建议一定要及时转专门的律师介入,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率很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两个人打一个人属于什么性质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两个人打一个人属于什么性质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不动产权的性质上写的是划拨的,还有划拨和划
[律师回复] 出让和划拨土地的区别:

1)出让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1)准备拍卖文件。
(2)发布拍卖公告。
(3)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2)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划拨土地使用权只能由特定单位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一般是国家机关、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等才能申请划拨土地。
附:《土地管理法》第54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3、划拨对我家住房有没有什么不利影响以后买房等等的影响

1)如果购买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会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这笔费用怎么交、由谁交、交多少应当在购房签合同时就要明确。否则房子买到手以后再要出让金可能就是你家来交了。

2)如果所购房的房子划拨地已经转为出让地,没有影响。如果还没有变成出让土地,以后你家卖房时,买家有可能因为是划拨使用权产生纠纷。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产是划拨性质的能过户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产是划拨性质的能过户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操作方案
  方案
一: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方案
二: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 部门办理登记,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等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即县级以上土地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 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
  
6、其他必要材料。
划拨性质的房产可以过户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操作方案  方案
一: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方案
二: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 部门办理登记,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等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即县级以上土地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 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  
6、其他必要材料。
买房子划拨性质可以过户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操作方案  方案
一: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方案
二: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 部门办理登记,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等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即县级以上土地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 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  
6、其他必要材料。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两个人打一个人属于什么性质
一般情况下,两人共同对他人实施暴力属违法行为。若受害者伤势为轻伤及以下,施暴者将面临5-10天行政拘留及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者,可能被处以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若受害者伤势达轻伤级别,则构成刑事犯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土地性质划拨的房屋能卖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的问题好多个哦一,但是会有部分房屋可以作为商品房出售,各地都不相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划拨土地不一定就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也不一定就是划拨土地。四。但也有出让地提供给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案例,属特殊情况。因此。大多数地方因为房产开发商不愿承揽经济适用房建设、划拨土地性质的土地不能够建设商品房,你要确认房屋性质,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不能随便听别人说,不用交土地收益金。划拨土地,是指国家以划拨的形式提供土地用于公共服务或国防事业。由于经济适用房要求控制房屋成本,因此多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要以那间房屋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性质为准。另外,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交易规定并未完善。二、商品房会在房产证上注明,而且有专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三,认为利润太低,所以政府也会允许在经济适用房小区中部分房产以商品房形式直接发售以弥补开发商利润,这部分房屋就成了土地是划拨用地但房屋属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买卖不一定要交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是不能通过交土地出让金成为商品房的,除非整个小区用地集体办理补缴手续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三个人打一个人的性质怎么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