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会有责任吗
取保候审是否会承担责任?
当然,若确实存在犯罪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必须对该罪犯采取刑事追责手段。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必要且重要的强制措施,而这并不能直接决定被告人是否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法院在审理后做出最终的判决之前,我们无法预知被告人是否将会面临坐牢的风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允许超过1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算是否是犯罪嫌疑人
遭受取保候审的主体通常为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系指,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向对方开具保证书,以此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
当犯罪嫌疑人在传唤出庭时,应随叫随到,侦查黑幕便由此得以实现这一强制性措施。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对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才能够实施取保候审:
第一,若该案件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第二,若该案件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侦查机关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既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第三,若是犯罪嫌累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已无法自主进行,或是正处于怀孕中或正在哺乳子女的妇女,侦查机关也认为采取此项措施,亦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第四,若诉讼程序期限即将满期,但是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来处理。
取保候审的具体事项由公安机关代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乃是一项严谨而特殊的司法手段。当相关事例进展到检察机关阶段时,检察官将会依据事例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深度且全面的审查。若经过严格的核实和考量之后,检察官发现事例的事实经过清晰明了,并且证据资料确凿且充足,足以证明犯罪行为属于被告人应尽的刑事责任范畴,那么他便有可能提起公诉。然而,如果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证据尚显不足,无法满足起诉所需的条件,那么他就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另外,倘若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按照刑法的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以免于刑罚,那么检察官同样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事例进入检察机关后是否会面临起诉,这完全取决于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检察官的审查结论。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直接决定被告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若证据确凿,被告人将依法受追责。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最终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经法院审理判决。因此,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仍可能面临坐牢风险,具体需根据案件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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