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多久接案
刑事拘留后接案的通常期限是多久
1、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通常发生于侦查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又可进一步细分到由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机关负责执行的拘留操作。
其中,公安机关对于涉案人员的刑事拘留,原则上持续有效时间为3日,但若存在特别情况(如复杂案件或流窜作案等),则允许适当延长1至4日期限;而对于欺诈行为严重且经常作案、甚至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则可延长至30日。
2、至于检察院机关负责受理并展开侦查工作的案件,其拘留期限设定为14天,同样地,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延长1至3天。换言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14天,而检察院机关的刑事拘留最长则不得超过1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多少天能取保候审
根据法律规定,在被逮捕之后至检察机关批准之前,任何人均有权向有关机构提出保证金申请,且该保证金审批的最长期限为七日之内。
若存在如下情况,您有权提出保证金申请:(1)您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限地行使附加刑的惩罚;
(2)如果您可能因犯罪行为而面临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然而通过实施保证金政策,您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3)如果您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独立生存,或者作为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子女的母亲,同样不会因为实施保证金政策而导致社会危险性;
(4)当羁押的自然期限届满时,若相关案件依然尚未办理完毕,则您有权提出保证金申请。《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不去会怎样
在实施保证金监视居住期间,检察官在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人身到场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有责任积极配合并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调查。如果未能履行此项义务,可能引发以下严重后果:首先,这将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保证金监视居住规定的相关规定,检察官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撤销保证金监视居住的决定,并采取其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如羁押以及审判前拘留等;其次,嫌疑人未依约到庭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拒绝配合司法机关的办案工作,从而对事例的审理过程以及犯罪嫌疑人最终的量刑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实施保证金监视居住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检察官的传唤要求,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保证事例能够按照法定程序顺利进行。
刑事拘留后接案期限因机关和案情而异。公安机关拘留原则上3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至30日。检察院机关拘留期限为14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3天。因此,公安机关拘留最长不超过14天,检察院不超过1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