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通常追诉期限过期后是否仍可追诉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规,对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法定最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若经过了十五年尚未发现新的犯罪行为或未受到其他形式的处罚,则将不再进行法律追究和诉讼程序。同样地,由于敲诈勒索罪的法定最高刑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亦设定为十五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敲诈勒索罪怎么认定
(一)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核心环节在于行为人实际实施了该行为。
何谓“敲诈勒索”?乃是以恐吓或威胁之手段,强行从他人处获取财务的行为。
在此层面上,我们需要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1.对于这种恐吓or威胁的内容范围,可以涵盖对人身造成伤害、摧毁财产等行为,亦或是损害他人的名誉、人格以及揭露隐私、违反法规等事项。
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目标可能是财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管理者,还可以是与其有利益关联的其他人士;
2.采取此类恐吓或威胁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对受害者施加精神压力,迫使他们在特定期间内或者现场交付财物;
3.无论是通过当面向被害人直接实施,还是借助于书信、电话、他人传达等其他手段实施,只需要让受害者知晓即可。
(二)本罪的成立必须满足勒索财物数额较大这一必备要素。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本罪所认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任何未达到这一金额区间的敲诈勒索行为,都只能给予治安处罚。
(三)需要明确的是,本罪的主观心理状态必须为故意,并且其犯罪目的应为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若行为人实施恐吓、威胁的行为,其根本意图并非索取财物或者追讨债务,而是为了拿回属于自己却被他人非法占据的财物,由于缺乏本罪的主观恶意,因此不得判定为此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被判死刑女性怎么办
然而,当涉及到死刑这样的极其特殊情况时,我们需要详细地考察每一个事例的具体细节以及法院做出该裁决的依据。
如果相关的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判决结果存在错误,他们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提出上诉。
上诉是被告人拥有的重要权力,它将借助二审程序使事例得到重新审理。
与此同时,被告人的亲属和其代理律师可以深入细致地研究案情资料,关注其中可能存在的证据不足、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
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能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行较轻,那么这些证据也应当及时地提交给法庭。
总而言之,对于如此严重的判决,我们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若十五年内未发现新罪或未受处罚,则不再追诉。敲诈勒索罪的法定最高刑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其追诉期限为十五年。过期后,一般不再追诉,但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追诉的,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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