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盗窃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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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法律范畴中,挪用公款与盗窃并非同种罪名。然而,无论该行为人为触犯了挪用公款罪或者盗窃罪,均需接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换言之,任何涉及挪用公款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同样地,若行为人涉嫌盗窃罪行,则亦需为此行为负起应有的刑事法律责任。
挪用公款是盗窃罪吗

一、挪用公款盗窃罪

挪用公款行为可否被视为盗窃罪?

在法律范畴内,挪用公款不属于盗窃罪。

然而,无论是行为人涉及到的是挪用公款罪行还是可能涉及到的盗窃罪行,均需接受人民法院的定罪和量刑,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换言之,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了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样地,若行为人涉嫌盗窃罪,亦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挪用公款行为还是盗窃行为,皆为犯罪行为,均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挪用公款是否有追诉期

确实存在;

所谓的"追诉时效",主要是指刑法规范中制约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责罚的有效期限

一旦超过该期限,即表示犯罪分子已经逃脱了对其进行刑事责罚的法律制裁范围。

对于那些犯罪行为已经超出追诉时效期限的,我们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刑事立案之后,将不再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

犯罪分子在遭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以及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若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也同样不会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此外,法定最严重的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期通常为五年;

而如果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那么其追诉期通常为十年;

至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期则通常为十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挪用公款是贪污罪

挪用公款并非等同于贪污罪行。

犯罪构成上,这两种犯罪有着显著性的差异。

挪用公款罪主要指,国家公务人员基于自身职务之便,未经授权将公有资金挪作私用,用于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进行盈利性活动,又或是挪用公款金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的行为。

该罪行的核心在于,暂时性地将公款挪为私人使用。

而贪污罪则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占、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此种犯罪着重强调的是对公共财产的非法占有。

因此,从主观意图、犯罪手法以及侵犯的客体等多个角度来看,这两种犯罪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情况及相关证据,来精准界定涉及的罪名类型。

挪用公款不属于盗窃罪,但挪用公款和盗窃均属犯罪行为,需接受人民法院定罪量刑,依法追究刑责。挪用公款者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同理,涉嫌盗窃者也须承担相应责任。无论挪用公款还是盗窃,皆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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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表妹就是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因为一时间起了贪念,然后就是挪用了公司的资金,现在表妹的老板发现了,就将我的表妹起诉了,请问盗窃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概念区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盗窃罪,是指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区别与差异
侵占罪和盗窃罪都以他人财物为对象,都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主观上都是故意,并都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这是二者的共同之处。但是,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前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后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后者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后者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
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成犯罪,而后者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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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间挪用材料手续不全算盗窃吗
[律师回复] 撤销所需要的材料有:
1.、开户申请书企业留存联
2、印鉴卡
3、重要凭证(没用完的支票等)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5.带着银行预留印鉴及单位公章扩展资料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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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属于盗窃罪吗
挪用公款与盗窃存在显著区别:盗窃多以隐秘手段侵占他人财产,而挪用公款则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用公款。在法律上,盗窃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挪用公款则主要涉及公款使用权及相关权益的滥用。两者在犯罪手段和法律定性上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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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挪用公款是盗窃罪吗
盗窃罪与挪用资金罪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主观意图上,挪用资金罪仅涉及公款私用,无非法占有意图;而盗窃罪则涉及非法攫取他人财物。犯罪主体上,盗窃罪无特殊资格限制,任何自然人可构成;而挪用资金罪则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工作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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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是不是就是盗窃,盗窃是不是属于盗窃罪?
[律师回复]
一、入户盗窃是否构成盗窃罪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二、入户盗窃行为如何认定对于“入户盗窃”的定义,笔者认为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入户抢劫”的解释。“入户盗窃”应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实施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入户盗窃”的“户”的范围。最高人民在《全国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入户盗窃”的“户”解释为: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以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篷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这里的“户”在特征上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的工棚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入户抢劫”的规定,认定“入户盗窃”时,也应当注意“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即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对于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如果行为人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并实施了盗窃行为的,也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罪作出了一定的修改,其中明确规定,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如今对于入户盗窃的行为是构成了盗窃罪的,并且此时不计算盗窃的次数与盗窃财物的多少。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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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挪用公款是盗窃罪吗
关于盗窃罪和挪用资金罪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在主观心态上,挪用资金罪并无非法占有的意图,仅仅属于挪用行为,然而盗窃罪则不然,其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2. 从犯罪主体条件来看,盗窃罪并不对犯罪嫌疑人的特定身份作出特别规定,普通公众皆可构成,然而挪用资金罪却对其主体有着严格的限制,即仅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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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后怎么认定盗窃被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后被追回怎样认定 盗窃财物后,应当按照盗窃的数额定罪量刑,脏物被追回一般不影响处罚. 量刑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具体要看你所在地区。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几种情况均包含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即对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应以实际窃取的数额作为定罪依据,只要数额达到较大,就应定罪;笔者认为,对窃取的数额虽未达到较大,但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定罪: 一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是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是盗窃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医疗款物的; 四是造成被盗财物损毁的。 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构成犯罪时,在法律文书上的表述与盗窃既遂基本一致。例如:“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金融机构内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区别在于前者必须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的规定写明:“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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