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期限影响案底的构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具有犯罪记录。反之,它仅属于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并非处理案件的终结步骤。若在实行取保候审之后,司法机关进行审查,一旦判定仍需实施实质性判决的,便将做出逮捕的决定,将嫌疑人予以拘押关押。在此情况下,相关人员将会被认定为具有犯罪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出市身份证能用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然而,若欲离开本市境内,必须得到执行机构的明确批准方可进行。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凡已获准取保候审之人,务必严格遵守以下一系列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无法擅自离开其所居住之所在城市或县城;
其次,如个人居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变更的话,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递交至执行机构进行备案;
第三,在接到强制传唤时应及时抵达所在地接受讯问;
最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提供证言,同时也严禁销毁、伪造相关证据及互相串通口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多久案子能到检察院
关于取保候审事例向检察院的移送时间,这主要受到事例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调查进展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最长不会超过十二个月。若事例较为简单明了,且证据充足,那么有望在短短一至两个月之内便可完成移送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的程序。然而,若是事例错综复杂,牵涉的证据繁多且范围广泛,亦或是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取证,那么所需耗费的时间自然也会相应地有所延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前,将事例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到案。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临时措施,不直接构成犯罪记录。若后续审查决定需实质性判决,会逮捕嫌疑人并关押,此时才会形成犯罪记录。因此,取保候审期限长短并不直接影响案底构成,关键在于案件最终的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