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被刑事拘留者是否收取费用
关于律师收取服务费用的方法与数额,会依据各类别案件和标的额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在刑事案件方面,一般的代理方式以单次委托及分阶段计费为主。
同时,不同地域以及具备不同资历的律师其收费标准亦各不相同,尽管国家尚未对律师收取服务费的额度做出硬性规定,但在部分地区,律协及司法部门可能会公布相关的收费指导意见,但通常仅限于设定最低收费标准。因此,律师服务费的收取主要由市场机制来调节。以下是具体的收费标准:
(1)在立案侦查阶段(涵盖取保候审、查阅案卷等环节),一般收费范围为人民币6,000元至15,000元之间;
(2)在审查起诉阶段(包括撰写法律意见书、争取不予起诉等事项),一般收费范围为人民币8,000元至25,000元之间;
(3)在法院审判阶段(包含开庭审理等环节),一般收费范围为人民币8,000元至50,000元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二、律师会见刑事案件嫌疑人多长时间
1、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律师进行会见犯人时会受到时间限制;
事实上,律师与犯人会面的时间极为有限,每一次的接触不得超出长达一个小时的合法范围之内。
此外,每月可以进行的会见次数上限为1至2次。
2、当辩护律师手握律师执业证书、律所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被委托人之委托书或得到法律援助部门的公函请求,希望能够与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协商时,看守所机构有义务立即做出相应安排,且最晚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与犯人见面时间有限制,每次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三、律师会见刑事诉讼法规定由谁决定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需经过相关机构的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通常来讲,当辩护律师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律师事务所在其出具的证明以及代理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规定文件时,便有权申请与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会面。在这种情况下,拘留所应严格遵守时间限制,迅速作出回应,最晚不得超过48个工作小时为辩护律师安排会面,且在此种情况下,未经批准即视为合法。然而,针对具体涉及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或恐怖活动罪行的事例,在事例侦查过程中,辩护律师若欲会见拘留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则必须获得侦查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对于这两类特殊事例,侦查机关需要事先向拘留所发出通知以示告知。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律师会见无需经过额外批准,而特定严重事例则必须通过侦查机关的允许方能进行。
律师会见被刑事拘留者会收取费用,具体标准因案件类型、标的额、地域及律师资历而异。虽无硬性规定,但部分地区有收费指导意见,通常设最低标准。律师费主要由市场机制调节。立案侦查阶段收费约6000-15000元,审查起诉阶段约8000-25000元,法院审判阶段约8000-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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