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是否构成判刑?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倘若经过深入调查与研究,证实确实存在犯罪行为且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时,那么便需面临刑事审判并可能判处相应刑罚。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在此期间内,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过程不得被中止或中断。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相关人员并不应受到法律追究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圆满结束,则应该立刻解除对其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限起止计算,法律怎样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这项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法定强制措施,具体表现形式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有可能受到管制、拘役甚至单独适用附加刑,或者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基于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致使社会产生危险性的评估结果,那么将可依法变更针对他们执行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生效日期以实际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当天为准进行计算。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若取保候审决定由公安机关所作出,在该案件提交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倘若仍需继续维持取保候审状态,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对犯罪嫌疑人再次办理取保候审相关手续,届时,取保候审的有效期将予以重新计算并向犯罪嫌疑人予以明确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取保候审后谅解书送到哪
关于在取得保释等候审判之后,谅解书应递交给的机构,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通常是指那些负责该事例的侦查工作、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谅解书在刑事事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罚判处产生深远影响。为此,如果您的事例还处于侦查阶段,那么您应该将谅解书递交给公安机关;若是事例已经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请您将谅解书递交检察机关;当事例进入到审判环节,那么您应该将谅解书递交给法院。当然,为了使谅解书的法律效力得到最大化利用,并对事例处理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不妨在递交谅解书的同时,附上有关的解释说明材料,使之能清晰地阐明您作出谅解的具体情形与原因。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若经调查证实存在犯罪,需接受刑事审判并可能判刑。此期间,案件侦查、起诉、审理不受影响。若查明不应追究或期限届满,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判刑与否取决于犯罪事实与法律程序。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