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必要对挪用资金罪实施逮捕?
在认定为存在经济诈骗之违法行为且已经立案之后,并不必然需要立即采取诸如拘留或逮捕之类的强硬措施。在此期间,担负侦查职责的公安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搜集并整理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或无罪,罪行轻重的证据材料。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依据法律规定先行实施拘留;而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则应依法执行逮捕。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二、挪用资金罪是有什么样的判罚标准
1.挪用资金罪的刑罚力度需依据犯罪情节予以合理裁量,一般情况下,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将被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者为他人提供贷款服务,且资金数额较大、已经超过三个月尚未返还,或者虽然在三个月内未超过此期限,但是资金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对于此类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律制裁;
若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挪用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人,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罪公安会追究吗
在刑事法律领域,挪用资金罪一直是公安机关秉持公正原则,严厉打击的对象。挪用资金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员,擅自利用在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非法从本机构的账户中合法转移本应归属各自所有的资金私自占为己有或者提供贷款供他人之用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任何关于此类犯罪的线索以及确凿的证据证实其确实发生,公安机关将毫不犹豫地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迅速启动全面的调查程序。在此基础上,如果犯罪人挪用的资金数额大到一定程度,或此行为已经长达三个月仍未如数归还,或者虽然未达到三个月的期限,但是此人通过挪用公款进行了商业盈利活动,抑或是进行了非法活动,那么这些情况均满足了此项犯罪的立案标准。进入侦查环节后,公安机关将会采取各种手段获取证据,如搜集有力的书面证据,核实实物证据的真实性,以及收集来自众多证人的言辞证据等等,进而全面核实犯罪的具体事实是否具实。一旦确认犯罪事实成立无误,公安机关便会依法将事例移交至检察院,交由他们对被告提起公诉。
挪用资金罪立案后,并非必须立即拘留或逮捕。公安机关将依法开展深入调查,搜集证据材料。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依法先行拘留;而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则依法执行逮捕。决定是否逮捕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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