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怎样取证
针对危险驾驶罪的取证工作,如何实施
关于危害驾驶罪,其关键性的证据元素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用以证实被告人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材料;
其次,揭示被告人在行为中存在主观恶意的相关证据;
最后,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具体且危及公共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的相关证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从犯罪客体来看,该罪行所侵犯的是广大群众的公共安全权益;
其次,就客观层面而言,该罪行主要表现在道路交通领域,涉及驾驶机动车进行激烈的追逐比赛,情节严重者;
以及过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
包括接受学校或者旅游公司的校车业务和长途旅行服务,严重超过核定的乘客人数,甚或是严重超越规定的最高时速行驶;
亦涵盖违反危险化学物质安全管理法规,运输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化学物品,对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等各类行为。
再次,对于主犯范围而言,该罪行属于一种普遍适用的犯罪类型,不仅限于特定人群或者特定职业;
最后,从主观心理角度分析,行为人在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时必须持有明确的故意心态,也就是明知道自己的驾驶行为可能给他人带来灾难性后果,但却有意而为之,或者放任这种状况的发生。
一旦构成危险驾驶罪行,则将面临为期六个月以内的拘留,同时需承担相应罚款责任。
三、危险驾驶罪的共犯怎么判
对于触犯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行为人,其刑期通常需要结合众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制定。其中,共同犯罪者是否实际施加了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协助、教唆等影响力是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的核心要素。倘若共同犯罪者在明知他人正在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时依然提供便利、指使人从事此种行为,便可视作共同犯罪行为人。然而,在具体量刑方面,除了要权衡共同犯罪者自身所持有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其在此次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之外,还需重点关注此次危险驾驶行为所引发的后果。若共同犯罪者在整个行为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或者次要,那么他有可能被判决为从犯,根据相关法令享受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刑事责任待遇。需要明确的是,一旦与他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行,那么行为人的刑罚大致上将会是拘役,同时还将面临罚金的处罚。然而,对于共同犯罪者的具体刑期,则需要由法院依据事例的具体情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裁决。
关于危害驾驶罪,其关键性的证据元素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用以证实被告人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材料;揭示被告人在行为中存在主观恶意的相关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具体且危及公共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