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什么时候能开庭
交通肇事罪的审判流程与开庭时间
传票上明确注明了开庭日期,通常为一个月之后,这是为了确保当事人拥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针对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法院应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最终判决或裁定。若存在特殊情况,必须延期审理,则需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再行延期六个月;但涉及再次延期的情形时,须上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定罪前批捕是合法的吗?
尊敬的读者们,这里有专业从事法律工作的朋友给我们分享:
在决定将某人以交通肇事罪收押之前,这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如果出现了如下情况之一,那么此时进行逮捕则合情合理:
第一点,存在明显的威胁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风险;
第二点,极有可能会再次触犯新的刑事法规;
第三点,当事人表现出企图自杀甚至逃脱法律制裁的强烈意图;
第四点,否定自己的罪行并试图攻击、报复被害人,举报者和控诉人;
第五点,有毁灭、篡改相关证据,干预证人提供真实的证词,以及与其他被告互串口供的可能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三、交通肇事罪立案后能撤销吗
在交通肇事罪立案之后,撤销事件的可能性相对较低。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经过调查取证发现事件的相关事实尚未清晰明确且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以满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或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溯时效等等,这些都是可以通过特定的法定程序来申请撤销该事件的。然而,是否能够成功撤销事件还需要考虑到许多复杂的因素,如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证据的完整程度以及法律的适用等等。所以,当涉及到此类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立即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以及可能采取的相应措施。
传票注明开庭日期,通常为一个月后,以保当事人有足够时间准备证据材料。普通程序案件,法院应在立案后六个月内作出判决或裁定。特殊情况需延期审理,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期六个月,再次延期须报上级法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