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会半途被抓吗
在此种情况下,取保候审人员在取得保释保证的同时,倘若在这期间故意从事新的犯罪行为,或针对被害者、举报者以及控告者采取报复行动的话,那么他们将面临再次被捕的风险。而逮捕的决定权则归属于检察院,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之后,应依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是否还要判实刑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只是一项法定的强制性手段,它并不意味着该案件已经终结并且不会做出刑事处罚决定。
一旦最终查实涉嫌犯罪行为确实存在,那么必然会依法进行刑事审判并对被告人判处相应的刑罚,具体而言,刑期的长短将依罪行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而定。
然而,可以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都反映出其案情并非极其严重,因此预估刑期在三年以下者,仍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宽大处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什么时候可以进行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罪嫌或其法定代理人、近属以及辩护人员均可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建议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在侦查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每位犯罪嫌疑人在经由侦查部门首次供述或被实施强制措施之日起,便可依法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同样,在审查起诉阶段,自人民检察院接到移送至本院的刑事立案材料之日起三日内,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均有权利向检察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在审判阶段,自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事例之日起三日内,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也享有相同的权利。然而,取保候审的适用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例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发生等等。
取保候审期间,若人员故意再犯或报复被害者、举报者及控告者,将面临再捕风险。逮捕决策权在检察院,检察院会严格审查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确保法律公正,维护社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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