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取保了要怎么争取不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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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帮信罪取保后是否可能不再进行起诉的问题,具体来讲:1.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相关活动是无法停止的;2.若在此期间,检察机关认为已无需对涉案者追究刑事责任,可向公安机关提出撤案申请,或者直接下达《不起诉决定书》,与此同时,需解除先前的取保候审措施;3.然而,若检察机关认为仍需对涉案者追究刑事责任,则应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而涉案者将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状态;4.若经调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存在犯罪行为,那么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帮信罪取保了要怎么争取不起诉

一、帮信罪取保了要怎么争取不起诉

在帮助信息犯罪中申请取保候审后仍可能被免予起诉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尽管当事人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程序都可以因此而终结。

其次,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内,负责监督司法程序进行的检察院部门认为该案并无需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则可能会提出建议要求公安局解除对当事人的相关限制措施,或直接发布《不起诉决定书》,同时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

再次,若检察院部门认为该案仍需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当事人也将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状态。

最后,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犯罪行为,那么法院将会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无法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1)请务必遵守执行部门批准的规定,以便于您在取保候审期间在特定社区范围内活动。

如果确实存在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需离开指定区域,那么您必须向负责执行这一操作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得到其批准。

在那个关键时刻,负责执行的机构会在您获准离开原居住地之前,首先征求决定予以您取保候审的那一方做出决策的谅解。

(2)当司法部门向您传唤时,请您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取保候审的设定,其初衷是为了确保刑事调查、检察起诉与审判过程能够顺利推进。

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您肩负着责任,必须立即响应司法部门的召唤。

(3)请严禁使用任何手段来干扰证人的陈述。

在您被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您已经丧失了部分行动自由,因此您不能借此机会运用这些自由干涉证人的陈述行为。

例如,对有关证人施加威胁、施行暴力、进行报复或引诱证人作出不实陈述等行为均为禁止事项。

(4)请您不要试图篡改、损毁证据或串通其他同案犯达成攻守同盟。

在您尚未被逮捕的情境下,您不能利用这一便利条件,与其他的同案犯合谋,采取共同的策略,或是隐藏、销毁、伪造与该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帮信罪取保候审最快多久开庭

关于取保候审的开庭时间问题,确实无法给出确切的时间表。因为这可能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本身的复杂性、相关证据的获取状况以及法院的工作计划等等。通常情况下,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之后,该案件将正式步入司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在此过程中,各方面都需要投入大量精力进行调查、取证、审查等工作,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且精确的审理。至于具体的开庭日期,则需依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来决定。

在帮助信息犯罪中,即使取保候审,案件仍可能继续。若检察院认为无需追究刑责,可建议解除限制或发布《不起诉决定书》。若需追责,将起诉且维持取保候审。若审理中证据不足,法院将作出无罪判决,当事人可能被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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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如何争取不起诉?
帮信罪争取不起诉一般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犯罪情况以及情节的轻重等情况来具体确定,辩护律师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是存在酌定不起诉情形的证据、或者是提供证据证明犯罪另有其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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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怎么争取不起诉?
案件的证据不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需要对帮信罪作不起诉处理,要由人民检察院下达书面的意见;检察院拥有审查起诉的权利,不起诉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存疑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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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师让我们列举并阐述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不知道相关问题是怎样规定的。所以现在向大家了解一下。
[律师回复]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1.行为种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权利之一。商标法对注册商标权的内容、行使方式、保护范围作了专门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其立法意图是编织更严密的法网,使这种行为受到来自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方面的防范和制裁。因此,在法律责任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此种行为依据商标法加以处罚。若不能适用商标法制裁,而行为人确实对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损害的,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7月6日发布《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保护知名商品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所谓“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所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
法律、行政规章之所以对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进行保护,是因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权利人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在使用过程中,权利人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进行宣传,才使其由普通商品成为知名商品。他人擅自制造、使用、销售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目的在于利用其良好的商品信誉和一定的知名度推销自己的商品或牟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不正当属性是显而易见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归属,在有多人主张权利时,应当依照使用在先的原则予以认定。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企业名称及自然人个人的姓名,是其拥有者最具特色的、最基本的识别性符号。企业名称权及姓名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者的姓名是区分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来源的重要标志,它能反映出该企业或该生产经营者的商品声誉及商业信誉。他人若要使用(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必须取得合法所有人的书面同意。擅自使用行为不仅侵犯他人的合法在先权利,也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对市场竞争规则的破坏。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明文禁止。
(4)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中国质量标志主要包括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及名优标志。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指企业通过申请,经国际国内权威认证机构认可,颁发给企业的表示产品质量已达认证标准的一种标志。使用认证标志,可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增强用户的信任度。未经认证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不仅践踏国家商品质量认证制度、使其形同虚设,而且还可能使含有事故隐患的商品流入市场,危及用户和消费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此种行为作为严重违法行为予以禁止。
名优标志是一种荣誉性质量标志。国家给予产品的名优标志有金质奖章荣誉标志、银质奖章荣誉标志、“优”字标志三种。只有按照法定程序,经专门机构认定,方可获得并使用。伪造、冒用名优标志,有悖于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是十足的欺骗性行为,因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
产地名称是表示某项产品来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说明性标志。当产品质量、特点与其产地存在某种固定联系时,产地名称所反映的不仅是产品与其产地之间的外部联系,同时还揭示出产品质量与产地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时产地名称对产品质量而言不仅具有象征性意义,还具有区别功能,因此受到法律以及国际公约或者条约的保护,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关于原产地名称的规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4项禁止“伪造产地”中“产地”一词,其外延显然大于“原产地名称”而更接近“地理标志”。实践中,如果伪造产地的行为不能依照产品质量法、工业产权法有效制止的话,应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制裁。
2.行为要件。混淆行为表现形式虽多种多样,反不正当竞争法择其要者列举出四种明文禁止。概括其行为要点如下:
(1)该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不是经营者,不构成此行为的主体(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特殊的身份进行欺骗行为,不属于该法规范的对象)。
(2)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客观上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如假冒他人企业名称,仿冒国家名优标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伪造产地名称等。其实质在于盗用他人的劳动成果,利用其良好的商品声誉或者商业信誉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
(3)经营者的欺骗性行为已经或足以使用户或消费者误认,亦即这种欺骗行为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
3.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针对第5条所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根据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经营者利用该法第5条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对第一、三、四种行为,依照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2)对第二种行为,第21条第2款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视情节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该法第20条的规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提起侵权诉讼,以便获得赔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法律救济。以上内容就是对列举并阐述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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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怎样争取不起诉?
涉嫌犯帮信罪者若是想要争取不被起诉,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向检察院提交相关证明自己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被认定为犯罪等证明自己满足不被起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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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是自己开的一家贸易公司,现在经常进行一些不正当交易,帮哥哥咨询一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包括4种:
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④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它与合法的“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在于,贿赂所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予以反映。

  
三、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②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所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③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五、掠夺定价:掠夺定价是指经营者以挤垮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掠夺定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以挤垮对手为目的,同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为条件。但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而降价销售的商品等不属掠夺定价。

  
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经营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让内部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销售商品,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均构成欺骗性有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巨奖销售是指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行为。巨奖销售容易助长盲目消费,对中小企业是一种威胁,无形中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因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业信誉是社会对经营者从事的经营活动所作的全面评价。这种评价反映了经营者的商业形象,形成了属于经营者的一种具有财产内容的特定的信誉。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行为主体须为经营者,方式为捏造事实、散布虚假消息。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给被侵害者造成损害的,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这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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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帮信罪怎样争取不起诉?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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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朋友因为与公司的高管发生了劳动争议要申请劳动仲裁,想帮朋友问一问劳动仲裁争议反申请书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反请求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址、等)。
  反请求被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仲裁反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 份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篇二
  反 申 请人:
  反被申请人:
  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诉反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日收到贵委送达的仲裁申请书,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提出
  如下反请求事项:
  
1、请求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中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裁令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支付违约金。
  
2、请求依法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赔偿因其不办理交接手续而造成反申请人 的各项直接经济损失23320元。
  事实与理由:
  2011年元月28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固定期限:2011年元月28日起至2013年元月28日,申请人中途毁约,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违约要求离开答辩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反申请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不办理交接手续造成反申请人的损失客观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不辞而别并违法带走了反申请人的相关财产与培训资料、员工名单、应聘人员信息等,给反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困难。为此,反申请人多次电话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到反申请人处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以种种借口一直拒绝与反申请人办理工作交接
  手续,影响反申请人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损失,反申请人放弃相关招聘业务的开拓。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如要离开公司,应退还公司给予的和造成反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如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行为造成反申请人业务不能进一步正常开展,包括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泄露反申请人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员工名单、应聘人员信息)等,侵害反申请人商誉的,造成反申请人经济损失的,将另案追究。
  针对上述情况,为维护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提起反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二〇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
争取抚养权,男方有什么方法可以帮助女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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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能争取不起诉吗?
帮信罪能争取不起诉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如果要争取不起诉必须符合法定的不起诉的条件,在我国不起诉有五种情形,分别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特别不起诉,每种不起诉都有着法定的条件,具体的不起诉的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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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问题一直不明白,相信万能的大家应该会懂得吧,我想问下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分析
[律师回复] 某省于1998年元旦开通有线电视公共频道,该有线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以吸引更多的广告客户,推出了集娱乐,休闲,广告抽奖为一体的“缤纷时刻”栏目,开展“日日送奖,月月送礼”活动,每天向观众出一道简单的问题,猜对的观众通过抽奖即可获得每日送出的一台VCD或者一部摩托罗拉手机,每月还送出一个超过10万元的大奖即一套公寓。此举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另外,该省还拥有多家电视台,电视台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而该有线电视台开展的有奖竞猜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招揽广告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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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创利手段,这一行为本身是可取的。若符合公认的商业道德可以起到活跃市场促进公平竞争的作用。
但是,作为一种以抽奖决定获奖者的偶然性行为,该电视台设立的周奖项奖额高达10多万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额超过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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