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有几种
交通肇事罪类别的划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若因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且其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则属于犯罪行为;
2)若发生了三人以上的死亡事件并且其应负同等责任,亦构成此罪;
3)如果因其行为导致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并需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而自身无经济能力赔偿的金额高达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样构成交通肇事罪;
4)此外,若致一人以上重伤,且需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却无驾驶资格驾驶车辆,或者严重超载驾驶,或者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或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或者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而驾驶,或者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而驾驶,均属于交通肇事罪的范畴。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是否存在自首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范畴内,学员若能主动投案,并且在遭受拘捕之前,能够秉持诚实守信精神,详细交代自身所犯下的每一项罪行,即属于自首。
其中自首的具体认定包括以下几类角度:
首先,自动投案的时间、形式以及主观动机;
其次,投案的行为是否出于主动意愿,准备接受国家相关执法机构的监管与监督;
最后,学员是否对于自身罪行进行了真实且全面的交代,如只是供述他人的罪行,而非自身所犯罪行,那么将无法算作真正意义上的自首。
符合上述条件,可视为自首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犯罪行为发生之后,主动投案并真实交代自身所有罪行的,属于典型的自首行为;
其二,已经遭到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受刑之囚徒,假如他们能够依然坚守诚实守信原则,详尽地陈述司法机关尚不了解之自身其他罪行,亦可优先考虑视为自首;
其三,同样受到强制措施拘束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已经判决有罪之人,倘若他们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事实中表现出诚实不说谎,同时能坦然承认司法机关已经掌握或者宣判确定的罪行与其所属之同类罪行有所出入的,那么也应视为自首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程序有哪些
对于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违法行为所引发的民事赔偿问题,其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下列几个关键环节:首先,作为权益受损方,必须迅速收集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材料,比如事故确认函、医疗费用的正式收据、以及证明收入损失的相关文件等等;然后,通过合法途径向肇事者以及他们的保险机构提出理赔要求。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可以签署相应的赔偿协议以解决纠纷。然而,如果协商无果,那么权益受损方则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在此期间,需要谙熟各类赔偿项目以及明确其具体的支付数额,这其中囊括了医药费、工资或薪资损失补偿、护理费用、残疾赔偿款、以及死亡赔偿金等多个方面。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做出裁决。一旦判决生效,倘若肇事方未能按照判决内容履行赔偿责任,权益受损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民事赔偿的具体标准与范围将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交通肇事罪划分:1)致一人死或三人重伤负全/主责;2)三人死负同等责;3)致财产损失30万以上无力赔偿;4)致重伤负全/主责且违规驾驶(无资格、超载、酒驾、毒驾、逃逸、明知车况不良仍驾驶、驾驶无牌报废车)。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