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般能几次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次数并无明文限定。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创设的一种刑事强制性的手段。具体而言,所谓“取保候审”便意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他们开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被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能买火车票
在取保候审阶段,当事人并非被严禁购票出行。
然而,他们必须事先得到执行机构的许可才能购买和使用任何交通工具,包括火车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若未获得执行机构的明确许可擅自离境,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对于那些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且情节较为恶劣的行为人,应当毫不犹豫地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逮捕。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依法拘留涉嫌违法人员,确保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多久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例如未经监管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其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则需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监管机构进行申报等等。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期满之前,若司法机关判断该案仍需进一步侦查、审查起诉或审理,将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宣布解除已实施的取保候审。然而,如果事例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得以调查清楚,则将立即出台适当的处理决策。
我国法律体系对取保候审次数无明文限制。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强制措施,指司法机关要求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并开具保证书,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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