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罪是否能够附加民事诉讼及赔偿责任的问题,其名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鉴于强奸罪给女性身体与心灵带来的伤害,在对该犯罪进行审判时,势必会涉及到对被害人所受伤害的经济补偿。
此外,值得指出的是,受害人如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而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均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诉讼时效是什么
强奸罪的法定期限为自犯罪之日起五至二十年内;
若二十年后发现确有必要追究的刑事责任,则需上报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审核批准。
此种刑事责任追溯期限自犯罪案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倘若犯罪行为有连续或持续的状况存在,则自犯罪行为最终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该追溯期限内再次涉嫌犯罪,前次所涉罪行的追溯期则应自新犯罪案发之日起重新计算。《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强奸罪诉讼时效怎么办
针对强奸罪一般而言并不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这一问题,其原因在于强奸罪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类别,法律对于这类犯罪的追诉时效方面有着特别的规定和要求。具体来说,若某项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罚达到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程度,那么其追诉时效将会在二十年后自动失效。然而,如果在二十年之后,司法机关仍然认为对该犯罪进行追诉是必要且合理的,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追诉工作。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相关事例之后,犯罪嫌疑人若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将不会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此外,如果受害人在追诉时效期间内提出控告,并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却未予立案的话,同样也不会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
强奸罪可附带民事赔偿。因其对女性身心伤害巨大,审判时需考虑对被害人经济补偿。受害人因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以及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确保受害人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