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以什么定性
所谓的“危害驾驶罪”,通常是指在我国境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人,由于违反了国家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且情节严重到足以对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实质性威胁,从而被法律所认定为犯罪性质的行为。这类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酒后驾车、非法赛车以及严重超速行驶等等。这个罪名的设立,充分彰显了我国对于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有什么
1.主观方面存在差异性。
危驾罪的主体意志表现系明知故犯,也就是说驾驶员本已清楚认识到自身在道路上滥饮酒精后驾驶机动车辆或在野区道路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赛存在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风险,却依然故意做出这样的行为,甚至对其抱有期望或放任的态度。
相比之下,交管肇事罪的主观意志则是过失原则下产生的。
2.实际运作过程有所区分。
危驾罪的客观表现是在道路上滥饮酒精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在野区道路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激烈追逐竞赛,并且这种情况的发生具有恶劣性质。
而交管肇事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在整个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运输管理规定,使得重大交通事故或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现象无法避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危险驾驶罪商业险还赔吗
对于涉及危险驾驶的事件中,商业保险往往并不会提供相应的赔偿支持。此类危险驾驶的行为,如醉驾以及飙车驾驶等皆为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根据国际通行的保险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倘若肇事者为故意犯罪导致自身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那么保险方将无须对此类事件予以赔付。这种危险行驶行为无疑是肇事者有意而为之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保险机构以这个理由基于商业意外险对肇事者的赔付请求进行拒绝是有坚实的法律基础的。然而,针对此类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事故,交强险在特定范畴内可能会先期支付赔款,后续再有权向肇事者进行追索。结论而言,在涉及危险驾驶的事件中,从商业保险处获取赔偿的机会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
危害驾驶罪指在我国道路驾驶机动车辆,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威胁公众安全,如酒后驾车、非法赛车、严重超速等,被法律认定为犯罪行为。此罪名体现我国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与严格管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