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批准采取保证措施期间,若发现涉案人存在未披露的犯罪事实,只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即可依法进行逮捕:
首先是已有充足的证据能够明确证实其涉罪情节,并且有足够的可能性将其定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
其次,涉案人的行为对社会构成了严重威胁,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加以控制;
最后,涉案人具备继续实施犯罪活动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现实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如何退还
取保候审,通常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三方在进行刑事诉讼的全流程中,对那些已遭受刑事追诉但尚未被逮捕收押的当事人,为了防止这些人员故意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会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需提交一份保证书,以此确保其能随时听候传唤,从而实施的一种严厉的刑事司法手段。关于取保候审中的保证金赎回问题,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限内,若犯罪嫌疑人、被告能够恪守被取保候审的全部义务的话,那么当取保候审期届满之时,他们只需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官方通知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书即可前往指定银行领取原先交付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最长多久没事了
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司法机关仍会对事例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然而,如果在这十二个月内,侦查机构未能搜集到充足的证据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构成了相关罪名,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一旦届满,应立即解除该项措施。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取保候审的期限已满,但是这并不等同于事例至此画上句号,更不能视为被取保候审人员肯定无罪脱身。相反地,一旦侦查机构成功获得了充足的证据,他们依旧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将事例移交至相应的审查起诉部门,由检察院作出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决定,最后由法院依据事实和证据判定被告是否确有其罪以及应该接受何种程度的惩罚。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而并非事例的最终裁决结果。
在采取保证措施期间,若涉案人涉及未披露罪行,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即可逮捕:新罪行证据确凿,足以影响案件定性;涉案人逃避调查,有潜逃风险;或存在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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