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判决多久
从申请取保候审直至最终判决结果公布,这个过程大约需要五至六个月时间。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后,其所拥有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而对于公安机关向当地人民检察院递交的审查起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有责任在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做出何种裁决。针对案情较为复杂或重要性较高的案件,还可延长半个月的期限。
最后,人民法院在接到案件后,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否能退还
对于已经完成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来说,其保证金有可能得以返还,但这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果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能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那么保证金就能够得到归还:(1)未经司法机构核准许可,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乡村区域;(2)如果个人住址、职业、以及联系方式方面存在变更情况,则应在24个小时内及时向相关司法执行机构汇报;(3)在接到传唤命令时,应该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审判;(4)严禁以任何形式妨碍目击者提供证言;(5)禁止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或者实施串通口供等行为。当涉及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违反上述任一条款时,无论他们是否已经缴纳了保证金,都将面临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没收的处罚,同时还得根据具体情况,责令他们进行书面道歉,反省错误并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交担保人,或是展开监视居住、甚至执行逮捕等措施。在此过程中,若被取保候审的对象触犯刑法,符合被捕条件的话,就可以先对他们实施拘禁。《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性措施。此项举措的实施条件与衡量标准主要涵盖如下几个主要方面:首当其冲的便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亦或是有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之情形。也就是说,这类刑事犯行性质相对温和,所应承受的刑法惩罚或许并不严峻。接下来的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那就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程度的刑罚,而若采取取保候审则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举例来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表现良好,无再犯之虞,也不会对证人等构成潜在威胁。此外,如若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因为这样做并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产生。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届满,但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核心理念在于全面评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状况,确保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同时也不会影响到事例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申请取保候审到判决结果公布,一般需要五至六个月。公安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为两个月。公安机关向检察院递交审查起诉案件,检察院须在一个月内做出裁决。复杂或重要案件可延长半个月。整个流程严谨,确保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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