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服刑是指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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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鉴定标准如下:1、若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且情节轻微者,则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行为人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过程中导致受害人为轻伤及以上程度,则应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倘若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致受害人死亡,或者使用极为残忍的手段致使受害人身心受创而成残疾,面临的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故意伤害罪服刑是指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服刑是指什么

关于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的判定准则如下所示:

1.若构成该罪名的基本形式,一般将依法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罚

2.如果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导致受害人受到严重伤害,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3.倘若在犯罪过程中致使受害人失去生命,或者采用极端残忍手段使受害人遭受严重伤残,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制裁。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的法律构成要素如下所示:

首先,犯罪主体的范围广泛,凡在驾驶机动车或船舶方面有一定经验和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此罪的主体;

其次,行为人主观上表现出过失心理状态,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而未能加以避免;

再次,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前提;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即造成了重大事故,具体而言,就是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方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怎么判

针对故意伤害罪在取保候审之后的判决依据和结果,这取决于多方面的内在因素。首要的就是犯案的具体情节了,这其中涵盖的范围广泛且细致,如伤害的性质、手法、以及产生的后果等等,不同的性质会造成极大的量刑差距,例如只是轻伤、重度伤害抑或是导致他人死亡,这些都将对量刑产生巨大的影响。其次,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地向受害者进行赔偿以弥补他们的损失,以及是否存在自首或者立功的行为等,都会对判决结果造成深远而直接的影响。我们要明确,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强制性的措施,并不能够保证一定会得到从轻的判决。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并且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地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获得他们的谅解,同时展现出深刻的悔过之意,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判缓刑或者更轻的刑罚。然而,如果犯罪情节严重,即使已经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仍然有可能被判处实际执行的刑罚。最后,关于判决的最终结果,这需要由法院根据事例的整体情况,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故意伤害犯罪的判定准则简述如下:基础犯罪通常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造成受害人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导致受害人死亡或采用极其残忍手段造成严重伤残,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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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侵害健康权的常规赔偿包括下列项目 (1)医疗费 指医院对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挂号费、检查费等单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奖金,原则上应予以赔偿。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照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照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护理人员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另外,受害人本身在治疗时虽然不需要专人护理,但受害人因治疗住院等原因,平时由他(她)操特的家务,不得不另找人照管,并付出一定的劳动报酬损失,也应由加害人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侵权行为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5)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合理费用计算,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凭据支付。 (6)住宿费 按照侵权行为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2.对侵害健康权一般伤害的精神抚慰金赔偿 受害人遭受精神痛苦,肉体痛苦,后果严重的,还可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人民可根据受害人精神损害程度、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具体的侵权情节、加害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与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酌定具体的精神抚慰金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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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管辖权异议案件逐年上升,究其原因主要是当事人为了节约诉讼成本、恶意拖延诉讼,出于地方保护等因素。可见正确处理管辖权异议,关系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是正确裁判案件的前提,是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这两条规定原则上规定了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处理方法。审查管辖权异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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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作为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没有争议,级别管辖作为管辖异议的客体有不同的意见,但最高人民在《关于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如何处理问题的函》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的,受理诉讼案件的应当认真审查。受诉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并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可见级别管辖也也是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对于指定管辖则属于利用职权作出的管辖决定,不受当事人意志的约束,故指定管辖不属于管辖权异议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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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也就是说在送达状副本后15日内,逾期则丧失了管辖权异议权,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的管辖。而原告和被通知参加诉讼的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又如何确定管辖权异议的期限呢?原告提出异议的期限应等同于被告,从受理案件后的15日内,这样在期限上公平地对待原、被告。通知参加诉讼的被告和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异议期限应从被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参照被告的异议期限。对管辖权异议期限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二是案件性质发生变化的情况,对于已经超过原管辖权异议期限的,当事人能否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例如原告为了管辖问题先较小数额的标的,被告答辩期满,开庭前或庭审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使标的超出了级别管辖,被告此时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被告有权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意见,答辩期限应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并通知被告之时,在该答辩期内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第二种情况,许多案件受理时的定性和开庭审理后的定性有时并不尽相同,案件如何定性又决定了受诉有无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规定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应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可见案件定性发生变化后,人民有义务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了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后,案件当事人要求重新书面答辩的,应当准许,当事人也就重新获得了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期限应当从告知当事人案件性质发生变化,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时,原告、被告和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均可在15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四)管辖权异议内容的审查。
管辖权异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性质相一致,以案件的性质确定管辖,审查管辖权异议应只审查那此与案件性质一致的异议。对于那些不属于管辖权异议内容的异议可不予审查,主要包括二种异议,一是提出案件不属主管的异议,要求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管辖权异议,这类异议不属于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处理与之间对案件的管辖问题,是确定某一案件由哪个审理的问题,是内部的分工问题。而主管异议则是解决与其他部门之间的问题,是的外部关系。再说该纠纷是不是主管应经过实体审理才能确定,是解决的实体问题,而管辖权异议是解决的程序问题,故主管异议并不是管辖权异议,可不予审查。第二种异议,对于已经由上级确定了某一类纠纷由某一集中管辖或指定管辖,当事人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可不予审查,直接告知当事人。因为集中管辖和指定管辖是有权依职权作出的对某类案件的分工问题,当事人无权选择受诉。还有一种特殊情形即有仲裁协议内容的案件,该类案件的管辖权异议要根据仲裁协议的内容仔细审查。如果当事人提出了仲裁协议无效或不明确主张的,应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以确定管辖问题。
(五)管辖权异议审查的方法及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审查管辖权异议的方法,仅要求对管辖权意义认真审查,因此各地的作法不
一,大多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书面审查过于表面化,有其不可否认的弊端。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方法应以书面审查为主、听证审查为辅。大多数管辖权异议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即能确定,争议较大的,要用听证的方法审查异议,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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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指胎儿吗
孕妇体内的胎儿在法律角度上无法被视为有意伤害行为的实施者或此项犯罪的主体。此罪的主体要求为普通大众群体中的任何自然人,只要其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即可。然而,由于胎儿尚未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符合该罪行的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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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指什么人
蓄意伤害之罪,即故意非法对他人身体构成侵害而带来的不良后果的犯罪行为。该种性质上严重的犯罪并不包括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违法行为,这属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体系中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类犯罪的范畴。对于蓄意伤害罪的量刑期限往往视罪犯对受害者所造成的伤害等级而定,通常可分为轻伤程度、重伤等级以及致人死亡等多种情况。在不同的案件情形下,其相应的刑事处罚也会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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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头断了一个指甲,能评上伤害级别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手指筋断了经过治疗后,如果手指功能受到影响,按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约为十级伤残的。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按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单纯的手指筋断了,是无法评上伤残等级的,如果因为筋断了,对手指功能造成影响的,才能评上伤残等级的。 2、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为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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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人是指什么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利害关系人是指什么人问题解答如下, “利害关系人”是一个法律概念,但是,目前并没有哪一部法律对此进行明确的定义。只是一般的学理上的概念。在《民事诉讼法》第四章关于“回避”的规定中, “回避理由”中有一项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在《民法总则》中也有多处条文使用“利害关系人”。因此,在民法领域,利害关系人主要是指与因民事法律行为而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之间,或者是与特定的标的物有特殊的关系,该关系可能会影响权利义务的履行与实现,影响标的物的状态,或者标的物对其有影响。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就是“利害关系人”,因为他们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之间有特殊的法律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这些都会直接影响继承人、受遗赠人在取得遗产后的权利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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