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年了还要续取保候审吗
在取保候审期限满一年之后,是否必须进行续保,这主要取决于关于案件的审理进度与状况。倘若诉讼过程仍未圆满完成,且经由法院或者检察院慎重考虑后,认为继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是防止其逃逸、逃避法律审判的有效措施之一,那么有权机构便可做出关于延长期限的取保候审决定。
然而,对于具体续期与否,则需视乎受立案单位根据案情所做的判断。在此特别提示您,尽管取保候审具有相应的条件与规定,但是并不能简单理解为会自动延续。取保候审的操作流程依然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定程序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一般是谁去办理
在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员,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那些最近的亲戚们,还有那些已经被逮捕并准备进行刑事诉讼程序的嫌疑人,都有权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请求。一旦公安机关经过全面评估和慎重思考后,认可了该请求,那么便会以法律途径来处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如果此举未得到公安机关的支持,依照规定,公安机关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请求的申请方通知这一结果,并且要详细解释原因。在公安机关做出是否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取保候审的决定时,需强制性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适当的担保人或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对于所有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无论其罪行的严重程度如何,无论案件的具体性质、情节和社会影响几何,也不论其可能面临的刑责如何,都应遵循相同的规定。此外,关于保证金的数量,应当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犯罪嫌疑人的经济能力、案件的复杂性、社会危害度及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合理的调配和确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有什么期限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取保候审的期限,法律有着明确的限制——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取保候审会分成不同的阶段实行。如果分别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做出决定进行取保候审的话,那么它们各自的期限将从实际执行取保候审开始的那一日算起。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没有经批准禁止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一旦自己的住址、工作单位与联络方式有所更改,都需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负责执行的机构报告等等。一旦他们违反了这些规定,已经交纳的保证金将会部分或全数没收,同时视情节轻重,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深刻悔过,交代问题,并且重新提供保证金或者请另一个人来担保,或者采取监视居住的手段,严重的情况下则采取强制逮捕措施。
取保候审满一年后是否续保,取决于案件审理进度。若诉讼未完,且续保为防止逃逸的有效措施,有权机构可决定延期。具体续期由受立案单位判断。请注意,取保候审需遵循法定程序,并非自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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