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罪有多少种类类型
关于非法拘禁罪,其主要可以被分为两大基本类别:
首先是普通非法拘禁现象,即实施者本身并未得到法律授权而对他人进行非法拘禁;
其次就是那些身处特殊职位之人滥用手中权力所导致的非法拘禁事件,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此类犯罪行为。这些犯罪活动往往会直接侵犯到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的特点体现在什么方面
非法拘禁罪的显著特点可归纳如下:
首先,其所犯侵害的直接客体乃是公民的人身自由自主权利;
其次,从犯罪客观的角度来看,具体包括四点: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且故意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
3.行为者有导致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后果;
4,行为人采取了捆绑、关押或者禁闭等多种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
另外,对于此项犯罪的主体而言,通常情况下是一般主体,然而也存在着两类特殊情形,即无权行使拘禁权力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力却滥用职权的人士这两类人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
最后,在犯罪主观层面上,行为人需具有明显的故意性,而非过失心理;
换言之,即行为人须明知自身所采取的行动将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这样的负面影响,但却仍然毫不犹豫地执行,并且积极主动地寻求该结果的出现。《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能领养孩子吗
根据中国现行相关法规,涉嫌违反非法拘禁罪的人士通常无法符合领养子女的各项条件要求。
在正式获取领养资质之前,申请人必须达到诸多严格的法定门槛,其中包括无任何不利于被收养者健康茁壮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非法拘禁罪作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充分彰显了其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违法性质。
在进行领养资格评估过程中,相关机构将会全面审视并考虑领养人的道德品质、经济能力、家庭环境等多个层面的因素。
对于存在犯罪记录的申请者,特别是那些涉及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例如非法拘禁罪,往往会被视为可能对被收养者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进而导致他们难以获得领养资格。
然而,最终的审核结果还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审查与判断后才能确定。
非法拘禁罪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普通非法拘禁,即无法律授权对他人实施拘禁;二是特定职位人员滥用职权导致的非法拘禁,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这些行为均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益,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