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案件结束了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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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刑事拘留并非表示该案件已尘埃落定,仅仅是整个进程的初始阶段之一。通常情况下,在实施拘留之后,将展开深入详尽的调查工作,随后,经由司法机关进行审查并提起公诉,最终等待法院裁决。如若证据来源单一且缺乏足够力度证明有罪,涉嫌人员或许可以摆脱牢狱之灾,重获自由之身。
刑事拘留后案件结束了吗

一、刑事拘留后案件结束了吗

刑事拘留这一程序并非标志着此案已告终结,而仅仅是刑事诉讼流程中的初始环节之一。在一般的操作规程中,被依法予以拘留之后,相关机构将开展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随后便可进一步申请公诉并交由法官进行审慎严谨的审理与判决。若在此期间发现缺乏充分的证据或判定其行为无法构成犯罪时,涉案人员则有望得到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在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之后,您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然而这同样须满足特定的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若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为其提供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于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

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并预计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危害的被告;

再者,即便是患有严重疾病、失去正常生活能力,或是身怀六甲或正在哺乳新生儿的母亲,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也可予以取保候审;

最后,若羁押期限届满之时,案件仍未审理终结并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也应依法进行处理。

三、刑事拘留律师会见不到人吗

在通常状况下,在刑事拘留期内,律师具有与当事人会面的权利。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譬如涉及到国家核心机密的事件,辩护律师可能会面临短暂的无法进行会面的困境。总的来说,普通的刑事事件中,若律师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所属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的授权或法律援助部门开具的正式文件,申请会面受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看守所必须立即安排会面,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律师的会面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深入了解事件实情等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发生了无法顺利与嫌疑人会面的意外情况,应该尽快与相关执法机构进行沟通,以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找相应的解决方案。

刑事拘留并非案件终结,而是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被拘留后,相关部门将深入侦查,进而申请公诉,由法官审理判决。若证据不足或行为不构成犯罪,涉案人员可能被释放。这一过程体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与公正,确保每个案件都得到充分、审慎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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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要多久
刑法规定刑拘最长是37天(但是生活中常有105天即15 3个月的大拘留),如果不批捕就放人,否则(2月)再提起公诉,进入审判阶段.应该是没有办法左右快点进入审理阶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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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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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结束了从拘留所被释放以后身上没有钱回家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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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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