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可否折抵刑期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体系下,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刑罚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而言,其在审判阶段被司法机关羁押所耗费的时日可以作为相应刑期的抵扣因素。
然而,如果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在取保候审这一非羁押的强制措施之下度过这段时期的话,原则上不会将其纳入到判刑的期限内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期间的羁押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二、取保候审谁批准
申请取保候审工作属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机构根据特定案件的具体状况,依据法律法规所进行的决定行为。
其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的,则应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取保候审乃是有关部门对犯罪嫌疑人采用的一种暂时不对其进行羁押约束的处理方式。
针对应当逮捕的嫌疑犯,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等特殊生理阶段的女性,抑或是罪行较轻且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个体,均可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公安局是否会受理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关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决定。取保候审实质上属于一项刑事司法环节中的刑事强制手段,只有在特定情形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违法嫌疑人与被告人方有资格提出相关请求。例如,当其归属于可能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实行附加刑的范围;可能遭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期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之后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威胁的人群;存在患有严重生理疾病、生活难以自主料理者,以及孕妇或正处在哺乳期内哺育子女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隐患等等。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将会基于涉案事件的复杂程度、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您的申请未能得到批准,您将享有权利向公安部门询问具体原因。
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可抵扣刑期。但如采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这段时期通常不纳入判刑期限考虑。这意味着,取保候审期间不会直接减少最终判决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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