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本地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准则大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配套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特指各类型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内部的工作职员,凭借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超出一定界限的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该罪名的数额较大标准为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但具体数额可能会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产生微妙变化。若侵占数额达到了上述标准,当地公安部门将会依法启动立案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南京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针对职务侵占犯罪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设定以下的量刑标准与起点:
1、若职务侵占行为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可以在此基础上,依据不同阶段从轻到重,由三个月的拘役量刑起步直至一年的有期徒刑。
同时,每增加两万元的数额,相应地会增加一个月的刑期来确定基准刑度。
2、对于数额较大,达到或者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职务侵占犯行,其对应的量刑基点可以设置为五年至六年的范围内。
至于用于衡量量刑起始的金额规模未满九百万元的情况下,每累计增加十五万元的涉案数额,就应当增加一个月的刑期以确定基准刑。
一旦涉案数额超出九百万元,那么超出的部分只要每增加三十万元,都需要增设一个月的刑期以此作为基准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南京职务侵占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在南京市及中国境内其他地区的量刑标准是统一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明文规定,凡是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即构成职务侵占罪。其中,“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通常设定为人民币六万元以上。若侵占金额尚未达到该数值,则不构成刑事犯罪,然而仍可能受到所在公司内部的纪律处罚以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判定时,需综合考量行为人是否滥用其在单位中的职务便利,所侵占的财产是否归属于单位所有,以及侵占行为的手段和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若您发现可能存在职务侵占的现象,务必重视并妥善收集相关证据,例如财务凭证、证人证言等,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南京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准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等单位职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为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域经济水平而异。达到标准后,公安部门将依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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