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其本身并不标志着案件的最终完结。即便在某些情况下,嫌疑犯或被告已经通过了取保候审这一程序,但检察机关依然保留着对案情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据相关证据和事实来判断是否提出公诉的权利。一旦检察院认定有关犯罪行为的证据确凿且充分,他们就有权向负责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庭提出公诉请求。
因此,无论身处南京这样的城市,还是任何其他国内省市地区,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都有可能继续面临审判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依据现行法律条例之规定,关于取保候审解除了限的流程可概述为如下几点:
首先,犯罪嫌疑人事先或在判决后需要向作出判决的司法机关提交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审理该案件的执法官会对取保候审的解除条件进行详细审查;
接下来,案件的主理人将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并上交审批;
最后,经由办理案件的机构严格审议批准,方能正式告别取保候审的监管方式。
取保候审乃是相关行政部门针对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犯,在确定其身体状况不佳,或者正处于妊娠期以及哺乳期,亦或是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下,而赋予他们的暂时性非拘禁待遇。《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公安会拖时间吗
在被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应依据相关法规和流程,依法在法定时限内展开事件的侦查工作,并无故意拖延之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全力以赴地搜集证据、揭示事件真相。然而,由于事件的复杂性以及证据获取的困难度等诸多因素,可能会对侦查进程产生影响。若您认为公安机关存在不合理的拖延现象,可向其咨询具体原因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因为检察机关具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管权。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不能仅仅凭借个人主观臆断来判定是否存在拖延,而应该根据多种参考因素,以客观态度去加以评估。
在刑事司法中,取保候审是强制性的法律手段,不代表案件终结。即使嫌疑人或被告通过该程序,检察机关仍有权深入调查并决定是否公诉。若检察院认为证据确凿,可向法庭提出公诉。因此,无论何地,取保候审后当事人仍可能面临审判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