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中的特定场所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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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盗窃罪所针对的特定地点主要囊括住宅建筑物、各类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公共场合、办公场所和仓库等涉及存放物品金钱财宝的场所。除此之外,现如今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诸如电信通讯的先进科技手段进行的"电子盗窃行为"也同样被认定为盗窃罪的犯罪场所之一。这些场所的存在充分反映出对于公民个人隐私权及财产安全的严重侵害。
盗窃罪中的特定场所有哪些

一、盗窃罪中的特定场所有哪些

在认定盗窃罪的特定犯罪地点时,通常涉及到的范围涵盖了住宅、车辆(含汽车、火车、飞机等各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合以及职业工作者所处的工作场地或者保管物资的仓库等各类存放有贵重物品的场所。除此之外,随着科技的发展,近年来通过互联网及其他通讯技术进行的“电子盗窃”也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形式。这些犯罪行为都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财产安全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中的财物怎么定罪

关于盗窃犯罪,其侵害的客体主要为公私财产。

在此类公私财产中,具有一种特性即能被人们有效控制与实际占有权。

然而,此类财产必须具备可通过五官感受到的有形特质。

至于控制权与占有权,实则为事实上的主导力量。

然而,这里提到的主导并不仅限于纯粹的物理性有形支配。

若欲构成盗窃行为,需涉及到窃取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此行为。

其中,“数额较大”属于相对概念,具体标准应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至于多次盗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对于一年内入室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者,应视为‘多次盗窃’,并以盗窃罪论处”。

然而,这一规定过于绝对化,还需结合其他多种因素来确定是否构成“多次盗窃”。

对于个人盗窃公私财产而言,“数额较大”的起始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

依照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可能会被判处罚款。

若个人盗窃公私财产达到“数额巨大”程度,其起始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按照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能会被判处罚款。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其起始金额为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按照法律规定,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可能会被判处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中的开车量刑判几年

在盗窃罪行中,涉及到驾驶车辆成为犯罪工具的量刑事宜,需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审慎判断。首要的是,盗窃罪量刑的依据主要涵盖了盗窃的金额数量、犯罪发生频率、作案手法、情节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屡次再犯等现象。通常而言,当盗窃金额累积较大,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室偷盗、带武器实施盗窃行为、采取秘密手段进行盗窃,则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可能附加罚金的惩处。若驾车实施盗窃行为情节更为恶劣,例如盗窃金额巨额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要收缴罚金;对于数量极其庞大的盗窃金额或者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者,则将面临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的重罚,同时还需支付罚金或者没收其财产。然而,在实际量刑环节,由法庭审理员将会严格遵循犯罪的整体情节考虑,例如驾驶员驾驶车辆行为在整个盗窃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及造成的重大损害,从而确保量刑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认定盗窃罪地点时,涉及住宅、车辆(含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合、工作场地和仓库等存放贵重物品的场所。此外,近年来通过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的“电子盗窃”也成为新型犯罪形式。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隐私权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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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舍防盗
1、离开宿舍时,哪怕是很短的时间,都必须锁好门,关好窗。一定要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门、随手关窗的习惯,以防盗窃犯罪人乘隙而入。
2、不要留宿外来人员。大学生应该文明礼貌、热情好客,但不能讲义气、讲感情而不讲原则、不讲纪律。如果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随便留宿不知底细的人,就等于引狼入室,将会后悔莫及。
3、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加强警惕。作案人宿舍行窃时,往往要找各种借口,如找什么人或推销什么商品等,见管理松懈、进出自由、房门大开,便来回走动、四处张望、伺机行事,摸清情况、瞅准机会后就撬门扭锁大肆盗窃。遇到这种可疑人员,同学们应主动上前询问,如果来人说不出正当理由又说不清学校的基本情况,疑点较多,神色慌张,则需要进一步盘问,必要时还可以请他出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身份证明。经核实身份无误又未发现带有盗窃证据的,可交值班人员记录其姓名、证件号码、进出时间后请其离去。如果发现来人携有可能作案工具或赃物等证据时,可一方面派人与其交谈以拖延时间,另一方面打电话给学校保卫部门尽快来人做调查处理。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包括教室、宿舍、书包、抽屉等处的钥匙,不能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乱放,以防“不速之客”复制或伺机行窃。如钥匙丢失,应及时更换新锁。
5、集体午休时插好房门,以防外人进入。若想开门窗,必须提高警惕,要将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别人不易发现、不易偷走的地方。
二、教室(自习室)防盗
1、人离开图书馆、自习室等公共场所时把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或交可靠的同学照管,以免被犯罪分子乘机窃走。
2、尽量不要在书包内存放大量现金和与学习无关的贵重物品,以减少别人的注意力。
3、不要用书包占座,尽量用没用的册子
4、教室较空却有陌生人主动在身边就坐时,应将书包放至身体内侧视线范围内,以免被顺手牵羊。
三、公共场合防盗
1、同学外出采购、游玩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如带的钱款较多,最好分散放置在内衣袋里,外衣只放少量现金以便购买车票或零星物品时使用。
2、外出时,不要把钱夹放在身后的裤袋里。乘公共汽车时不要把钱或贵重物品置于包的底部或边缘,以免被割窃走。在拥挤时,包应放在身前。无论是吃饭购物或拍照时,包不能离身,至少不能脱离视线,以免因疏忽被人拎走。
3、用餐时,不要将自己衣服连同衣服内的现金披挂在靠背椅上;中途要上厕所或办其它事宜,要随身携带好自己的皮包,不要留置在餐桌现场。
四、特殊物品防盗
1、现金是一切盗窃分子图谋的首选对象。最好的保管现金办法是将其存入银行。尤其是数额较大时,更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加密码。密码应选择容易记忆且又不易解密的数字,千万不要选用自己的出生日期做密码。一旦存折、信用卡丢失很容易被熟悉的人冒领。同时如身份证与存折、信用卡一同丢失时,也很容易被人冒领。特别要注意的是,存折、信用卡等不要与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放在一起。在银行存取款或在自动取款机取款时要注意密码的保密。发现存折、信用卡丢失后,应立即到所存银行挂失。
2、目前,学校已广泛使用各种有价证卡,如买饭用卡、电话用各种卡。这些有价证券卡应妥善保管,最好是放在自己贴身的衣袋内,袋口应配有钮扣或拉链。所用密码一定要注意保密。在参加体育锻炼或沐浴时,应将各类有价证卡锁在自己的箱子里,并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一定不要怕麻烦。
3、自行车被盗是社会的一大公害。校园内也不例外。买自行车时一定要到有关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购买别人的二手车时一定要购买证照齐全的。自行车要安装防盗车锁,并按规定停放,养成随停随锁的习惯。骑车去公共场所,最好花钱将车停放在存车处。如停放时间较长,最好加固防盗设施,如将车锁固定在物体上。
五、发生盗窃案件的应对方法
1、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同时封锁和保护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不得翻动现场的物品,切不可急急忙忙地去查看自己的物品是否丢失。否则,不利于公安人员准确分析、正确判断侦察范围和收集罪证。
2、发现嫌疑人,应立即组织同学进行堵截,力争捉拿。
3、配合调查,实事求是地客观回答公安部门和保卫人员提出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供线索,不得隐瞒情况不报。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义务、有责任为提供情况的同学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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